洛阳市获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

近日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

洛阳、石家庄等50个城市(地区)及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这是继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后,洛阳在跨境电商发展上又一利好消息。

《通知》指出,自印发之日起,获批城市和地区可按照2018年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试点地区抓好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更好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名词解释:

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以下简称1210业务)模式,是指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1210业务的开通,将进一步丰富进口商品的种类,大大缩短进口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还可以享受跨境零售进口按照个人自用物品监管政策,为市民提供质优、价廉的进口商品,提升百姓日常生活品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