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防快速創新基金2011~2016財年主要成果及效益分析

導語

美國防快速創新基金2011~2016財年主要成果及效益分析

為落實《2020財年國防授權法》對國防快速創新基金進行有效性評估的要求,美國防部委託TechLink公司對國防快速創新基金2011~2016財年的670個項目進行了全面評估,重點關注與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SBIR/STTR)的合作情況,及向國防使用和採辦的轉化情況。近期公佈的評估結果顯示,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在推動創新技術軍事化應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其經驗做法值得關注。

一、國防快速創新基金概況

(一)設立背景

美國防部主要依靠技術創新維持軍事優勢,鞏固美國的全球領導地位、保護國家利益。長期以來,美國防部在將高價值技術轉化為作戰能力方面存在不足:一方面,部分高價值技術存在研發風險大、應用成本高等問題,難以供國防部使用;另一方面,部分技術雖已具備部署條件,但因缺乏轉化渠道導致應用進度緩慢。研究顯示,國防部主要資助技術可行性驗證和項目開發(如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用於技術商業化和成熟轉化的資金不足,使很多先進技術成果被束之高閣,特別是很多高技術小企業因缺乏經費、成果未能推廣應用而夭折。

鑑於小企業在國防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前後,美國知名智庫和諮詢組織密集出臺報告,建議國防部設置專門針對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第三階段(軍事化應用)的經費,提高小企業創新技術成果向軍事應用轉化的進程,如《2007年庫布里奇報告》、蘭德公司《2007年國防部SBIR研究》和2008年國家科學院的研究等。2010年,美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宣佈將針對小企業成立專項項目,使其可以向國防部展示創新想法和產品,並獲得資助。同年,《2011財年國防授權法》授權國防部設立國防研發快速創新計劃(國防快速創新基金的前身),重點關注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中已具備應用部署條件的創新技術,旨在打破技術轉化過程中的壁壘,加速創新技術轉化為作戰能力。2017財年,國防快速創新基金獲得永久授權,成為國防部常設項目。2011財年的首次廣泛機構公告(BAA)為該項目撥款4.39億美元,2012~2019財年,撥付金額從1.75億美元到2.5億美元不等。

(二)主要職能

國防快速創新基金旨在加速創新技術在軍事領域的應用部署,雖主要針對小企業設立,但在實施中具備相當的靈活性,可視情況為其他企業、外企等提供機會,如若其他企業的報價優於小企業,國防部可優先向這些企業授出合同。

根據《2017財年國防授權法》的要求,國防快速創新基金旨在實現以下目標:一是滿足作戰或國家安全需求,增強軍事能力,支持重大國防採辦計劃;二是刺激創新技術開發,應對技術風險;三是降低採辦/生命週期成本;四是提高試驗鑑定的效率及質量。入選的項目將獲得300萬美元資金支持(《2020財年國防授權法》調整至600萬美元),並需在合同簽訂後24個月內完成。

(三)運作流程

國防快速創新基金採用兩步式提案流程運作。①國防部在聯邦商業機遇網(FBO.gov)發佈包含具體需求的廣泛機構公告,擬參與競標企業需提交3頁的白皮書和四分圖(單頁內的四象限圖,概括方案主要特徵),國防部對企業提交資料進行評估,確定進入第二階段企業名單;②基於第一階段的評估結果,國防部邀請晉級企業提交完整提案,並從企業的技術方法/資質、與國防部需求的契合度、進度和成本等方面進行提案審查,評分最高的提案可獲得資助合同。為確保評選結果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國防快速創新基金會在聯邦商業機遇網和國防創新研究與工程市場網站上公示最終結果。

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優先考慮具備以下要素的企業:①能充分滿足廣泛機構公告的要求;②有能力與國防部採辦方/採辦項目執行辦公室或採辦經理、倉庫、後勤或作戰中心,國防部實驗室/技術提供商等主要客戶建立良好合作關係。

二、項目評估過程分析

(一)TechLink公司概況

Techlink是美國防部主要的夥伴關係中介機構,主要職能包括:①協助國防部和美國工業界建立技術轉讓夥伴關係,並通過許可協議促進國防部實驗室的專利發明和其他知識產權轉移到美國公司。②支持國防部實驗室和工業界/大學之間合作研發協議及其他協議的制定。③通過與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及其他國防研發採辦項目的申請者合作,促進創新技術從工業向國防用途轉化,重點是向軍事用途轉化。④開展相關研究,評估各種聯邦計劃的經濟影響等。截止目前,Techlink代理或促成了超過70%的國防部專利許可協議,TechLink客戶已經獲得了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超過2.5億美元資金。

(二)評估過程

TechLink對國防快速創新基金的研究評估於2019年10月啟動,並於2020年3月完成,分為方法規劃、數據準備、開展調查和數據分析四個階段。

一是方法規劃。方法規劃階段始於2019年10月,TechLink和國防快速創新基金進行多次討論,根據《2020財年國防授權法的要求》,確定評估的最終目標並制定調查問題。

二是數據準備(2019年10~11月)。①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向TechLink提供相關數據信息,包括2011~2013財年所有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合同的聯繫信息、2014~2016財年國防快速創新基金的合同數據等。②TechLink審查國防快速創新基金提供的數據集,並與聯邦採購數據系統、國防部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合同數據庫等聯邦數據庫交叉引用信息,以糾正錯誤數據、補充丟失數據等。

三是開展調查(2019年10月~2020年2月)。在該階段,TechLink的研究人員試圖聯繫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合同的全部獲得者,除24項合同未得到回應外,其餘646項合同(96%)均參與調查。受訪者被問及一系列問題,集中在其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合同的戰略、軍事和財務結果等。該調查的關鍵目標是評估已完成的國防快速創新基金項目如何對採辦計劃或美國作戰人員產生積極影響。

四是數據分析(2020年2~3月)。在此階段,TechLink經濟分析師彙編了所有調查結果,生成描述性統計數據,審查異常數據以確保評估的準確性,對開放式問題的答案進行分析等,最終生成調查報告。

三、2011~2016財年主要成果分析

(一)總體效益

2011~2016財年,國防部通過國防快速創新基金授予479家公司的670個項目(合同總額約為14億美元),簽訂了677項合同。其中,111家公司獲得多份合同,最活躍的公司獲得了11份;除7個項目未獲得最終資助外,其餘項目都正常運轉。這些合同均勻分佈在國防部主要部門,包括陸軍(28%)、海軍(26%)和空軍(23%),以及國防部長辦公廳的下屬部門(23%)。

在合同授予方面,587項合同授予小企業,約佔總合同數量的88%,總價值約為12.1億美元;399項合同來自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約佔總合同數量的60%,總價值約為8.46億美元。在技術轉化方面,379項合同(約佔總合同數量的57%)已轉化(208項)或正在轉向(171項)軍事應用;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的399項合同中,125項已實現軍事化應用,還有90項正在轉化中。在產品或服務銷售方面,178項合同(27%)為軍方帶來24億美元的產品或服務銷售額,約為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初始投資的兩倍;75項合同(11%)為其他政府機構或執法部門等非國防部客戶帶來4.1億美元的產品或服務銷售額。在目標達成方面,143項合同有效降低了採辦/生命週期成本;164項合同為國防部降低了技術風險;103項合同提高了國防部試驗鑑定的效率及質量。

(二)小企業參與情況

國防快速創新基金設立初衷之一便是搭建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第一階段(概念驗證/可行性研究)、第二階段(樣機開發階段)與第三階段(商業化和軍事化應用)之間的橋樑,推動建立第三階段專用基金,幫助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的技術成果跨越“死亡之谷”,提高創新技術向作戰能力轉化的效率。2011~2016財年,國防快速創新基金資助了399個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的項目,提供了8.46億美元資金(佔總資金的62%),156項合同專門用於資助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第三階段的項目,以推進這些項目的軍事化應用。

(三)成果轉化分析

圖1按年度顯示了670項合同的轉化率,數據顯示,2011~2016財年,國防部大多數部門和機構的轉化率普遍較低;較近期合同的預期轉化率較高,隨著時間推移,預計將有相當一部分合同實現轉化;受項目調整和優化的影響,2011~2013財年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合同轉化率逐步提高。

美國防快速創新基金2011~2016財年主要成果及效益分析

◎圖1 2011~2016財年按合同授予年份劃分的轉化率

表1顯示了2011~2016財年空軍、陸軍、海軍和國防部長辦公廳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合同的轉化率,其中,國防部長辦公廳包括軍種以外所有機構的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合同。

美國防快速創新基金2011~2016財年主要成果及效益分析

從項目狀態方面分析,已轉化合同中,108項(52%)目前是國防部列編項目;85項(41%)已作為樣機或操作系統應用於國防部作戰單位或戰鬥指揮部;38項(18%)被用於形成需求、降低技術風險或影響產品改進策略;7項技術(3%)被非國防部政府組織獲得。從機構方面分析,海軍、空軍和陸軍是創新技術最常見的終端用戶,分別佔41%、41%、39%,其次是美海軍陸戰隊(19%)、美特種作戰司令部(12%)、導彈防禦局(6%)和國防威脅降低局(4%)。

(四)產品和服務銷售

成立以來,國防快速創新基金的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效益顯著,主要包括軍事銷售和商用銷售兩個方面。

在軍事銷售方面,已轉化的合同中,144項(69%)已向軍方出售產品和服務,銷售總額約為21億美元;即將轉化的合同中,34項(20%)已向軍方出售產品或服務,銷售額約為2.53億美元,通常用於實驗樣機和試驗分析。據統計,2011~2016財年,軍事銷售總額約為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同期投資總額的兩倍,表明其軍事投資的效益顯著。在商業(民用)銷售方面,已轉化的合同中,54項(26%)已向非國防部客戶銷售了產品和服務;銷售總額約為3.87億美元;即將轉化的合同中,21項(12%)實現了向非國防部用戶的銷售。這75項合同為國防部產生4.1億美元的間接收益。這些非國防部銷售的客戶包括美國執法部門和美國盟友的軍隊等。

(五)技術影響

在創新分類方面,2011~2016財年的項目中,顛覆式創新佔比約為37%,可以創造新的市場或改變業務理念;革命式創新佔比約為34%,可用於重大防禦以取代現有技術;漸進式創新約為33%,主要是逐步/漸進地推進技術發展;持續性保障創新約為10%,用於提高作戰系統的戰備能力。在軍事影響方面,89%的項目可提高武器性能,還產生了諸多附加影響,例如提高士兵生存能力、武器機動性和殺傷力等。在削減成本方面,據估計,已轉化項目為國防部節省成本約45億美元,顯著降低了採辦/生命週期成本。例如,冷噴塗技術降低了B-1轟炸機和其他武器系統的維修成本,提高了其在惡劣環境下的使用壽命等。

四、特點及啟示

一是瞄準技術成熟轉化,全力支撐作戰能力現代化。2011~2016財年,大部分國防創新基金項目(57%)已轉化至軍事用途,表明其在支持美軍作戰能力現代化方面產生了具體且重要的影響,例如,多平臺抗干擾GPS導航天線已應用於海軍艦艇、陸軍旋轉翼飛機以及空軍特種作戰指揮飛機等。該項目將小企業創新研究/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的技術視為主要資助對象,是小企業獲得第三階段資助的唯一法定途徑,使其可在要求的時間內快速轉化為軍事能力,從而加快了採辦流程。此外,國防快速創新基金兩步式提案流程的簡便性吸引了更多小企業參與,有效地搭建起國防部和小企業合作橋樑。

二是項目成效顯著,軍事和經濟效益明顯。國防快速創新基金為2018年美國《國防戰略》中關於“建立一支更具殺傷力的部隊”和“改革國防部,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能力”的目標,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其項目領域涵蓋微電子、5G、高超聲速、生物技術等美國防部十一大現代化優先事項,能以較低成本快速實現高新技術的軍事化應用,提升了國防部軍事和戰備能力。而且,在項目推進過程中,不斷產出各類專著、報告等,有效地擴充了國防部技術知識庫。此外,允許技術開發商將產品銷售給軍用/民用市場,可為其帶來巨大的經濟利潤,極大地提高了小企業參與國防部研發工作的積極性。

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國防科技要聞”(ID:CDSTIC)

來源 | 綜合網站

圖片 | 互聯網

作者 | 蔡文蓉 魏俊峰

注:原文來源網絡,文中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相關建議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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