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曝光的德州齐河县酒醉驾名单中,有两位驾驶人的车辆同为鲁AAK028。这两人发生了什么故事?
9月12日,齐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盖世物流附近开展酒驾整治行动,零点12分左右,刘某银驾驶鲁AAK028车辆经过,乘车人有刘某岩和另外一名好友。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银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刘某银未随身携带相关证件,被执勤交警带至交警队核实身份。
核实完毕后,其朋友刘某岩驾驶鲁AAK028来交警队接他,民警察觉刘某岩有酒驾嫌疑,便对其进行检测,酒精检测结果竟然高达189mg/100ml,涉嫌醉驾,后被民警带至中医院进行血样检测。
朋友酒驾被查
不仅不吸取教训
还主动酒后驾车去交警队
不知你是酒精麻痹了大脑
还是觉得醉驾的成本太低?
既然“查一送一”,自投罗网
交警蜀黍岂能放过!
罚金、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等法律处罚都会给你安排上
不管何时何地
严查酒驾整治从不停歇
希望广大驾驶人争做平安“驶”者
切勿以身试法
让我们共同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齐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