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警察罰他50元,他卻給了30元!

交通違法被民警攔下,

現場掃碼繳納罰款,

卻有人“突發奇想”,

居然拿出以前的罰款截圖來矇混過關,

不料被民警當場戳穿:

我罰你50元,你給我看個30元的截圖?!

侮辱我的智商咯?!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周家橋派出所民警在長寧路中山西路口進行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發現一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騎行,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下,並要求當事人出示身份證件接受處罰。

起初,當事人周某辯稱其只是將車停在人行道上並沒有騎行,民警告知其執法記錄儀已拍攝下違法全過程。當事人周某見無法狡辯,隨即表示願意接受處罰。民警現場開具處罰決定書,告知其可通過電子掃碼方式繳納罰款。

周某接過罰單後,先是拿出手機發送微信消息蓄意拖延時間,分散民警注意力,後又佯裝掃碼支付,暗中卻將自己之前已支付過的罰款截圖出示給民警,意欲矇混過關。

工作細緻的民警發現周某出示的支付圖片所顯示的罰款金額與其應繳納的罰款金額不一致,當場識破周某這一企圖逃避處罰的拙劣伎倆。

在民警的嚴肅批評教育下,周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周某因非機動車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被罰款人民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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