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野生动物身上

有大量未知的病毒、细菌和寄生物

有数据表明

78%的人类新发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

但总有人不信邪

喜欢以身试法

依旧猎杀滥食野生动物


4月22日,恩施州鹤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覃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人覃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被告覃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2000元;责令被告覃某某在县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案情经过


被告人覃某某在2019年6月至7月之间,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邬阳乡一组小地名叫“中岭”的山上,使用禁用的猎捕工具——猎夹捕获野生动物“麂子”4只。


经鉴定,覃某某所猎捕的野生动物为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俗名:青麂,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被告人覃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某在未经取得狩猎许可证,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方法狩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覃某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覃某某是初犯,认罪认罚,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覃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检讨。


此案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鹤峰县首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加大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力度,也是建设生态恩施的必然要求。 


你还敢对野生动物“下口”吗?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哪些动物不能吃?

不能交易?

晚安妹儿得给您做个大科普!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Q:大家喜欢吃的带鱼、黄鱼之类的海鲜,能吃吗?


A: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按照决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像带鱼、黄鱼之类的海鲜,是野生动物,但不属于陆生野生动物,不在其列,可以放心吃。


Q:花鼠、仓鼠、麝鼠等驯养野生动物,可以吃吗?


A: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


Q:网传牛蛙也被列入禁食名录?


A:相关部门目前尚未发布相关禁食名单。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Q:野猪、梅花鹿能吃吗?


A: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


Q:猪、牛、羊等家畜,在禁止范围吗?


A: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比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可以食用。


Q:兔子、鸽子等人工养殖动物也在禁止范围吗?


A:兔、鸽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Q:到底哪些野生动物不能再吃了?


A:决定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其实只要记住一句话,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


Q:如果动物不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可以食用吗?


A:即使动物不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人如果要食用也要经过必经的检疫程序,符合规定的标准才能进入市场销售、购买和食用。

恩施州又一男子打麂子被判刑,赔偿国家损失1.2万元

Q:野生动物地下交易怎么禁绝?如果是自己捕抓的野生动物,会受处罚吗?


A:对于野生动物交易可能转入地下,现在是全过程打击,而且是严惩重罚,违法成本极高,这会极大地遏制地下市场的蔓延和发展。即使是自己抓的也不行,如果被发现并且说明不了来源,也是要被处罚的。


Q:对于非法贩卖、饲养、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将受到哪些处罚?


A:决定规定,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大致有54种(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其中有13种早在2003年就明确规定“仅供观赏”。


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14种: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25种: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6种: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4种: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1种: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3种: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1种:蜈蚣,别名“天龙”。


人类传染病病毒七成来自野生动物

病从口入

是早已被验证的事实

该为吃野味划上休止符了!

野生动物保护关系到国家公共安全

也关系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危

敬畏自然,从我做起

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与此同时

希望大家坚决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

不要食用野生动物

配合支持相关执法行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