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截至2019年底全国厂办大集体已完成改革1.3万户 完成率70.1%

本报记者 杜雨萌

4月1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截至2019年底,全国厂办大集体已完成改革1.3万户,完成率70.1%;安置在职职工140.2万人,完成率75.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据悉,在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国资委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同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机制;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印发《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文件汇编》,并加强培训交流和政策辅导;三是聚焦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较重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多次进行调研督促,研究改革方案,因地施策、因企施策,有力推进改革取得实效;四是央地有效协同,妥善安置职工;五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称,通过改革,实现了厂办大集体企业与主办国有企业分离,减轻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促进了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改制的厂办大集体企业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职工思想观念逐步转变,企业活力不断增强;关闭破产的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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