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隨意超車、無證駕駛…商南交警曝光4起事故案例

事故猛於虎,時刻要警惕。近日,商南交警曝光了四起交通違法案例,提醒廣大駕駛人總結汲取教訓,遵守規則,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簡要案情:2020年04月04日09時45分,李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由趙川鎮黑溝村沿石樑路往趙川鎮趙川街方向行駛,途經趙白路1km+800m處(石樑路與趙白路交匯處)左轉彎駛入趙白路時,與沿趙白路由東向西孔某某駕駛的豫R31XXX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相撞,致無號牌摩托車駕駛人李某受傷,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

責任認定:此事故中: 李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進出路口時未讓優先通行車輛先行,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一款、第八條,《陝西省實施辦法》第四十六條一款之規定,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孔某某駕駛豫R31XXX小型普通客車,未確保安全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負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機動車上路行駛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註冊登記懸掛機動車號牌,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案例二

簡要案情:2020年03月02日10時15分,魯某駕駛的陝HTXXX8的小型客車,沿開白路行駛至開白路10公里10米時,與對向段某某駕駛的滬CS6XXX的小型客車碰撞,致段某某和滬CS6XXX車上的乘車人段X某、姚某、劉某某輕微受傷,段X某的一部黑色華為手機受損,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

責任認定:此事故中,當事人魯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按右側通行是此事故形成的全部原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負此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段某某無責任;乘車人姚某、劉某某、段X某無責任。

交警提示: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原則,嚴禁佔道行駛,否則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案例三

簡要案情:2020年03月20日14時00分,廖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陝A2FXXX號小型轎車,沿312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至1270公里800米處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程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陝A5GXXX號小型轎車發生相撞,致二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責任認定:此事故中,廖某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未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是形成事故的全部原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一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程某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案例四

簡要案情:2020年03月21日08時00分,張某駕駛車牌號為陝H8XXX8號小型普通客車,沿312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至1271公里700米(縣醫院十字路口)路段處時,超車時,與前方同向行駛陳某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載著汪某某)發生相掛,致陳某某、汪某某受傷、二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責任認定:此事故中,張某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沒有超車條件時超車的,是形成事故的全部原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一款(四)項之規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陳某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交警提示: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遇有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不得超車。

來源:@商南交警

(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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