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话题,和尚谈点个人看法:
1、现在谈论要银行承担责任,没有证据证明
原油宝是中国银行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作为理财产品肯定是在监管部门备了案,也就是说这款“原油宝”是合法的银行理财产品。
至于说这款产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了巨大亏损,这个有市场风险方面的原因,也有操作这款产品的理财经理方面的原因。如同券商发行的基金出现亏损一样的道理。
既然产品是合法的,从资本市场上的所有产品一样,出现亏损也只能投资者自已承担,而不能怪中国银行。
2、原油宝出现巨亏,这个亏损是否亏得合理?这个比较难认定
原油宝投资者按-37.63美元结算后,一天后WTI原油5月合约迎来交割日,最终以10美元交割 。这一点太有讽刺味道了。
尽管如此,按照已公布的中行官方相关信息,说是原油宝当初协议指出:结算价由中行决定发布。这个具体协议内容我们也不得而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完整的投资协议文本内容,很难确定说这个亏损是否亏得合理?
今早上看到报道,说中行对原油宝等交易系统要进行升级了。
这样的话,即或投资者想要维权,也得先要取证。可这个取证必须得向监管部门投诉,并取得监管部门受理后,才有可能查找真相……
总之,中行原油宝事件,真的是一场让人很莫名的事情啊!
投资理财切记——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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