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奔驰小车停消防通道,物业锁车致损,你怎么看?

4月20日下午,南昌市经开区某商区地下停车库内,业主刘某的一辆奔驰小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物业工作人员舒某按物业要求将小车用车锁锁住,但车主刘某没有发现,将小车开动,造成小车前挡板损坏,刘某和舒某发生争吵后向辖区下罗派出所报警。 下罗派出所民警向双方当事人、物业负责人罗某了解情况后,对纠纷双方开展了普法教育。在民警的协调下,刘某和舒某、物业负责人罗经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民警的调解工作表示十分的感谢!


警方提示


南昌一奔驰小车停消防通道,物业锁车致损,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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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情况不属于交通事故,交强险不会赔付,甚至还可能被罚款。

2.如造成损失,消防车有权向私家车主索赔。因为私家车违停堵塞消防通道导致发生剐蹭,消防车因此受到损失,消防可以保留向对方索赔的权利。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任何个人违反该条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百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因为违停占用消防通道延误救火时间,则需要负一定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肩负重要使命,往往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它们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的路权。车辆要为其让道,道路也要预留出供特种车辆通行的通道,这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对公共利益的守护,是文明社会的应有道义和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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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言之,此番事件的意义并不在于具体是谁堵塞了消防通道,而是要加强所有人对消防通道、对守法守规矩、对公共安全和生命财产的认识和重视。水火无情,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偶尔为之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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