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法院近三年受理知识产权案1035件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饶俊华)4月22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拥有暴龙商标使用权的厦门某公司状告乌鲁木齐一家眼镜店,认为其侵犯了自己公司的商标权。


  法庭上,厦门某公司称,暴龙商标经过其商标专用权所在的公司长期宣传,暴龙眼镜在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且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后经过授权厦门某公司获得该商标使用权,去年,该公司发现米东区一家眼镜店所出售的暴龙眼镜是假的,却使用了暴龙商标,遂要求该眼镜店赔偿侵权造成的损失。
  法院经审后当庭宣判,判决眼镜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厦门某公司损失1万元。
  而这起案件只是近年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一千余起案件中的一起。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至2019年三年里,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行政和二审刑事案件共1035件,办结887件,涉及案件标的总额达到7.1亿元。
  在所有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案件数量占比最大,其中,侵权类案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收案的一半以上,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纠纷,批量维权案件占据主导地位,权利人维权意识增强,驰名商标权利人维权力度加大,假冒、非法传播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亟待规范。
  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为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提升广大群众知识产权意识,推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该院自4月20日起启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

  活动期间,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将陆续走进直播间开展“说法”活动、“公开庭审周活动”,集中开庭审理知识产权保护类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参与案件旁听。同时,法官还将走进社区宣讲释法,把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送进社区、送进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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