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借款也需“親兄弟明算賬”

根據網絡統計數據,截止2019年9月,微信活躍用戶人數已經超過了11.5億,微信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款應用了。很多人經用微信聊天、發紅包、轉賬。但是,也有一些“老賴”通過向微信好友借錢,之後採取拒不還款或者乾脆拉黑、刪除好友來躲避債務。由於微信並非實名制,出借人即使起訴往往也很難順利要回借款。那麼,我們在利用微信借款時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微信借款也需“親兄弟明算賬”


第一,需註明借款字樣。實踐中,很多人起訴時拿出的所謂“借款”的證據只是一個微信轉賬記錄,根本無法確認款項性質,在雙方沒有其他資金往來的情況下,尚可勉強主張屬於借款;但是若雙方資金往來將較頻繁的情況下,根本無法區分資金的性質,就很難將資金認定為借款,這樣的話,即使借款人未按時還款,出借人以借款為由向對方主張債權就存在一定的困難,對方甚至有可能以該款項屬於其他資金往來為由進行抗辯,導致出借人敗訴。因此,為了避免將來舉證困難,在微信借款的時候一定要寫明款項為“借款”,並簡單註明是否有利息,多久還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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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需明確借款人身份。由於微信是非實名制的,很多人在轉款時又不習慣註明收款人信息,實際顯示的收款對象一般為微信好友某某。而在司法實踐中,僅提供顯示微信好友某某的轉賬記錄是很難確定收款人的身份的,必須要同時提交能夠確定對方主體身份的證據,如果在轉賬同時附加收款人的準確姓名等信息,就會避免將來另行舉證的負擔,直接確定借款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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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注意預留證據與及時收集證據。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一般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有效送達地址及聯繫方式,至少應該提供一個有效的聯繫電話和送達地址,否則,法院無法確定被告的唯一性、訴狀也無法有效送達,產生很多沒有必要的訴訟困難。因此,如果有可能的話一定要在借款時掌握對方的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同時,目前民事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借款人長期不還,出借人一定要在借款三年之內進行追討,留存聊天記錄或者電話錄音,避免過了訴訟時效。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即使朋友交情再好,借款時也要注意留存必要的證據,防範必要的風險,這樣才能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誠心者得道多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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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律師到了」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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