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加推盤價格備案不得高於首次備案的商品住房價格

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

根據浙江省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為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紹興市10月9日起實施《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紹興市區(含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和鏡湖新區)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實行“雙備案”制度,須經區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提交市聯席會議審議確定。新開盤項目價格備案須綜合考慮同區域內其他類似房源價格或“地價+成本”等因素,加推盤項目價格備案不得高於首次備案的商品住房價格。

《通知》表示,紹興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管控,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加大土地供應力度,實行差別化供地。嚴格執行“限地價、競配建”政策,嚴格控制溢價率和樓面地價。

申請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含前期已辦過預售和首次辦理預售的項目),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下的,須一次性申請預售;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請預售的,每期預售建築面積不少於3萬平方米。對已取得預售許可或已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要在十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對外銷售。

嚴格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發佈虛假房源消息、虛假廣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誘騙消費者交易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典型案例並納入誠信管理。

《通知》稱,紹興各區、縣(市)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的各項房地產政策措施,切實加強區域內房地產市場調控,尤其是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區域,要實行“一週一分析、一月一評價”,進一步研究出臺有效管控措施,做到精準施策。對工作不力、市場出現較大波動的區域,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問責。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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