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仨司機,終生禁駕

4月23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佈第三批終生禁駕名單,3名男性駕駛員上榜,年齡最大的39歲,最小的33歲。其中,一人的禁駕原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兩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2019年1月24日22時33分,李紅光醉酒後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臨邑縣宿田路興隆鎮段由北向南行駛,行駛至宿田路與興隆鎮夏王路交叉路口處,與沿夏王路由西向東行駛被害人仉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仉某當場死亡。經鑑定,李紅光血液酒精含量為99mg/100ml。

經調查,李紅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2019年11月28日,李紅光被臨邑縣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2020年2月4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李紅光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此次公佈的名單中,39歲的史洪華和35歲的朱志關,均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截至目前,我市今年共有11人被終生禁駕,意味著他們不能再開車上路。

據悉,終生禁駕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駕駛人所作的永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公安交警表示,交通事故發生後,很多人心存僥倖認為一跑了之可以不用承擔責任,殊不知這樣做已經構成了犯罪,將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警方特別提醒,發生有傷亡的交通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並馬上報警。市民一旦發現危險駕駛行為,可向公安交警部門舉報。

德州仨司機,終生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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