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教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龍泉驛區教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規範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0〕7號)安排,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等法律規定,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堅持立德樹人、五育並舉,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區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堅持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範招生入學行為,堅決禁止“掐尖”招生,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將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向學生及家長作完整、準確的宣傳,並向社會公佈。建立和完善本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加強教育部門、社會、學校和家庭的相互溝通。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有一個公辦學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挑選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龍泉驛區戶籍學生按其戶籍地劃片就近入學,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按其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

(三)堅持公辦民辦同權。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其招生計劃和範圍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定。公辦民辦學校同權,同步招生,互不享受特權。


三、信息採集

(一)小一入學

1.凡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週歲的龍泉驛區戶籍適齡兒童均須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個人信息的填寫,確保2020年秋季新學期開學前年滿6週歲兒童入學。

2.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不參加成都市統一安排的網上信息採集。其信息採集相關事宜由區教育局負責安排落實。


(二)小升初

1.在龍泉驛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均須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務平臺”,完成個人信息的填寫。

2.在區外市內小學就讀、需回龍泉驛區小升初的龍泉驛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須向現就讀小學提供戶口簿,進行信息採集。現就讀小學在畢業信息採集系統中上傳材料,並按學生戶籍統一提交給龍泉驛區教育局審查合格後,在龍泉驛區小升初。

3.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需回龍泉驛區小升初的龍泉驛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須到龍泉驛區教育局出示戶口簿和學籍證明材料,經審查合格後進行信息採集。

4.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符合隨遷子女條件,且需在龍泉驛區小升初的小學畢業生,不參加成都市統一安排的網上信息採集。其信息採集相關事宜由區教育局負責安排落實。


四、學位計劃

區教育局根據城市空間佈局調整和常住人口變化,對本區域義務教育事業發展進行整體規劃。做好區域內生源摸底預測工作,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區域實際情況科學規劃學位計劃,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都有一個公辦學校學位。

民辦學校根據辦學類型、辦學規模、住宿條件等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招生方案和年度招生計劃,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小一入學的本區生原則上不低於該校招生計劃的70%,本地生和外地生原則上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30%。小升初的本地生原則上不低於該校招生計劃的85%,外地生原則上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15%。


五、學位確定

(一)公辦學校

1.小一入學

堅持“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優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及適齡兒童戶籍地,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入學。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將根據區域學位情況,按照“統籌安排、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學位,教育資源緊缺的街鎮將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到鄰近街鎮公辦學校入學。


2.小升初

龍泉驛區小升初學位確定分三個批次進行,凡上一批次已確定公辦初中學校學位的學生不能參加下一批次公辦初中學校的學位確定。

第一批次:市直屬學校報名電腦隨機錄取。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實行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的辦法。若報名學生數未超過招生計劃,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中心城區戶籍學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符合條件申請在中心城區就讀的隨遷子女均可報名參加第一批次學校的電腦隨機錄取。

第二批次:航天中學、龍泉二中、龍泉六中、龍泉七中和經開區實驗中學報名電腦隨機錄取。第二批次學校實行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的辦法。具有報名流水號的龍泉驛區戶籍學生及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可參加航天中學的報名電腦隨機錄取。具有報名流水號的龍泉街道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可參加航天中學、龍泉二中、龍泉六中、龍泉七中和經開區實驗中學的報名電腦隨機錄取,但只能選報一所,不能同時兼報。

第三批次:劃片就近入學或統籌安排入學。龍泉驛區戶籍學生按其戶籍地劃片就近入學,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入學。


(二)民辦學校

1.招生宣傳

各民辦學校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統一時間、統一方式、統一程序進行招生宣傳。

2.報名方式

小一入學須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選擇“民辦小學報名”進行網上報名;小升初須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務平臺”,選擇“民辦學校小升初網上報名”進行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只能填報一個民辦學校志願。本區生、本地生和外地生可填報龍泉驛區民辦學校,也可填報面向其招生的其他民辦學校。

3.錄取方式

民辦學校招生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方式。本區生、本地生和外地生報名人數超過相應招生計劃,則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本區生、本地生和外地生報名人數未超過相應招生計劃,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空餘學位由民辦學校按規範要求進行安排。

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其小學畢業生若自願直升本校初中部,應在規定時間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參加直升。若直升人數超過本校初中部核定招生計劃,則在本校自願直升的小學畢業生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若直升人數少於本校初中部核定招生計劃,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其空餘學位實行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未在網上申請參加直升的,視為放棄本校直升。不願直升的,可參加其他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

4.學位確定

未被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的龍泉驛區戶籍學生,按其戶籍地劃片就近入學;未被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的龍泉驛區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入學。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含小升初直升生)家長鬚在規定時間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公、民辦學位最終確認。


(三)特殊群體子女學位確定

1.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中小學校實施辦法的通知》(成辦函〔2018〕168號)相關規定辦理。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從4月20日起登錄“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網上信息採集平臺”,進行信息錄入,並應當於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證(地)所在街鎮登記點提交相關材料。登記點初步審核後,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發放《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7月中旬,登記點公佈通過審核人員子女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2.殘疾學生

區教育局將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確保“應進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送教上門服務的殘疾學生納入中小學學籍管理。

3.優撫對象子女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由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區教育局按照相關政策確定學位。

4.集體戶子女

法定監護人雙方(父和母)均為龍泉驛區集體戶籍,僅本人為外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向龍泉驛區教育局提出申請,並出具法定監護人雙方戶籍證明、監護關係證明、居住證明等材料,由龍泉驛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法定監護人一方為龍泉驛區集體戶籍,本人為外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須以非龍泉驛區集體戶籍一方法定監護人為申請人,按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提出入學申請,審核通過後,執行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確定學位辦法。

5.戶籍未遷移的拆遷安置戶子女

已安置的,可以按其戶籍地劃片就近入學,也可以選擇按其安置地(含貨幣安置地)就近入學。

未安置的,可以按其戶籍地劃片就近入學,也可以選擇按臨時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

若選擇按其安置地(含貨幣安置地)、臨時居住地入學,則學生家長應當於規定時間在戶籍所在地街鎮辦理相關手續。

6.其它情況

資料審核工作結束後,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它原因未進行信息採集的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就讀公辦學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六、入學保障

(一)嚴禁違規招生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規定時間前開展招生宣傳(包括公佈本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接待諮詢、參觀,舉辦公益講座等)。嚴禁拒收服務區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學校招生信息公佈後,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計劃。嚴格轉學管理,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轉學依據或參考;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新建學校轉學招生由審批地嚴格管理。嚴格學制管理,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學制,嚴禁學校以學制改革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嚴禁以遊學、借讀等名義代招、代管非本校學籍學生。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考試成績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二)加強督促檢查

區教育局建立控輟保學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落實法定責任

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建立和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將控輟保學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依託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把初中作為重點監測學段,把流動、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等作為重點監測群體,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切實做好信息比對、聯控聯保、勸返復學等工作。因身體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應向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街鎮或區教育局提交緩入學申請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獲批准後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校長是學校入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市、區政策,做好各時段工作,保障人員落實、責任落實、工作無死角。


(四)嚴格責任追究

區教育局將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違規學校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學校榮譽性稱號並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其中,對嚴重違規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取消辦學許可的處罰。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對違規參與中小學招生入學的校外培訓機構,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列入“黑名單”,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名詞解釋


1.本區生:指龍泉驛區戶籍學生和龍泉驛區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2.小一入學本地生:指成都市非龍泉驛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和成都市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3.小升初本地生:指進行了信息採集的成都市非龍泉驛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和成都市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4.外地生:指本區生、小一入學本地生和小升初本地生以外的學生。


附件:


1.2020年龍泉驛區小一入學日程安排

2.2020年龍泉驛區小升初日程安排


附件1

龍泉驛區教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龍泉驛區教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附件2

龍泉驛區教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龍泉驛區教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來源:區教育局


關注芽媽,我將持續分享更多學習乾貨,教育政策分析,如有什麼疑問可以私信芽媽哦,芽媽將竭力為你解答難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