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保就业,减负促发展!连续三天厅长直播教你找工作,领补贴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我们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在加大“六稳”的同时,首次提出“六保”,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有力对冲疫情影响。

稳中求进,化危为机。作为经济大省的广东,全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中央及省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南方日报、南方+推出全媒体报道,展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广东作为,敬请垂注。

其中,“六稳”之中就业为首,“六保”首位仍是居民就业。广东就业稳得住、保得住,对全国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南方日报、南方+和广东省人社厅联合推出了“稳岗保就业 减负促发展”特别直播,连续三天对近段时间以来广东稳就业、减负担的系列政策举措进行解读

稳岗保就业,减负促发展!连续三天厅长直播教你找工作,领补贴

【直播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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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请直接减!社保费减免如何成为粤企最“心水”政策

“六保”中特别提到,要保市场主体和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今年疫情对各行各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不小冲击,广东如何帮助企业“撑”过去?

在南方日报、南方+、广东省人社厅联合推出的“稳岗保就业 减负促发展”特别直播第三场中(>>>直播回顾),广东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介绍,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是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也直接为企业减轻了极大压力。2、3月份为全省272万户企业免、减、延缴三项社保费393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成为了最主要的受益者。在阶段性减免政策结束后,广东将继续执行三项社会保险费延缴、缓缴政策。

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受益者 减免金额占比超八成

今年2月,广东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就出台规定:对于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其间不加收滞纳金。

2月28日,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又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规定:免征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月至4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延期缴纳;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阙广长介绍,目前全省全面落实了社保费减免政策, 2、3月份全省共为260万户企业免、减、延缴三项社保费393亿元。其中减免291亿元,延缴102亿元。

从实施效果看,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受益者,共减免237亿元,占减免总额的81.2%。从行业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受益较大,减免额分别为93.2亿元、41.7亿元、39.6亿元,分别占减免总额的32.0%、14.3%、13.6%。

企业在享受政策时应如何操作?阙广长介绍,企业不需要自行申请。省社保局和省税务局利用统计、社保、个人所得税和企业营业收入等数据共享比对,推行“不见面”服务。用人单位在申报社保费时,系统会自动按照用人单位享受的减免类型,计算产生减免后的应缴金额。

参保人社保待遇申领不受延缴缓缴政策影响

延缴缓缴社保费推出后,也有参保人担心社保待遇申领会受到影响。阙广长表示,人社部门对此专门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养老保险方面。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延缴的,对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按延缴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养老保险待遇,待补缴到账后重新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待遇差。“事实上这种待遇差很小。”阙广长说。

工伤保险方面。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且按规定减免或延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其参保职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办理,按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方面。职工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减免或延缴失业保险缴费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按规定正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企业减免费期间职工正常缴费的时间,以及企业延缴时间核定为缴费月数。

国家规定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时限。按国家现行规定,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阶段性免征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6月;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可享受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4月。

在阶段性减免政策结束后,广东将继续执行三项社会保险费延缴、缓缴政策。如果参保单位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同时,广东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缴期结束后,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案例1

某参保人2020年4月达到退休年龄,从2020年2月至4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为197个月,2020年4月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保经办机构可按其197个月的缴费情况给予核定养老待遇,并于5月份按月发放。假定该职工2020年6月底补缴2月-4月的应缴养老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按其200个月的缴费情况给予重新核定养老待遇,从7月按重新核定后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并补发5、6月份的待遇差(也就是重核养老金与初次核定养老金的差额)。

案例2

某企业一新入职的职工于2月20日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该企业按规定免缴工伤保险费。3月20日该职工发生工伤,虽然在此期间企业没有缴工伤保险费,但可视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正常支付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延伸阅读】

1、延缴和缓缴有什么不同?

两者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一是在实施期限上有区别。延缴是指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三项社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而缓缴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实施期不超过2020年底。二是程序上有区别:延缴无需用人单位申请,而缓缴需要申请。申请缓缴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按照《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延期缴纳和缓缴事项的通知》对延缴和缓缴的相关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一是用人单位在疫情解除前已经成立;二是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现金储备可维持生产经营不足3个月,或者用人单位疫情期间月均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营业(财务)收入相比下降50%以上;三是用人单位承诺期满前缴清三项社保费。

2、这次减免社保费,会不会影响广东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由于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广东省社保费收入出现下降。从长远看,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向好发展的趋势总体不变。广东省企业养老保险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基金积累充足,且已实现省级统筹,基金共济能力和保障能力较强。通过全省统筹安排,可以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策划】王溪勇 郑佳欣

【统筹】肖文舸

【记者】黄叙浩 曾美玲 实习生 周妙妙

【摄影】石磊

【作者】 黄叙浩;石磊;肖文舸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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