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崗保就業,減負促發展!連續三天廳長直播教你找工作,領補貼

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著我們經濟社會發展。近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在加大“六穩”的同時,首次提出“六保”,推動復工復產提速擴面,有力對沖疫情影響。

穩中求進,化危為機。作為經濟大省的廣東,全力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加大“六穩”“六保”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中央及省各項政策舉措落地落實。南方日報、南方+推出全媒體報道,展現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廣東作為,敬請垂注。

其中,“六穩”之中就業為首,“六保”首位仍是居民就業。廣東就業穩得住、保得住,對全國應對疫情衝擊、實現經濟平穩運行至關重要。南方日報、南方+和廣東省人社廳聯合推出了“穩崗保就業 減負促發展”特別直播,連續三天對近段時間以來廣東穩就業、減負擔的系列政策舉措進行解讀

穩崗保就業,減負促發展!連續三天廳長直播教你找工作,領補貼

【直播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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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請直接減!社保費減免如何成為粵企最“心水”政策

“六保”中特別提到,要保市場主體和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今年疫情對各行各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帶來不小衝擊,廣東如何幫助企業“撐”過去?

在南方日報、南方+、廣東省人社廳聯合推出的“穩崗保就業 減負促發展”特別直播第三場中(>>>直播回顧),廣東省人社廳黨組成員、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闕廣長介紹,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是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重要舉措,也直接為企業減輕了極大壓力。2、3月份為全省272萬戶企業免、減、延繳三項社保費393億元。其中,中小微企業成為了最主要的受益者。在階段性減免政策結束後,廣東將繼續執行三項社會保險費延繳、緩繳政策。

中小微企業為主要受益者 減免金額佔比超八成

今年2月,廣東省人社廳、省稅務局就出臺規定:對於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其間不加收滯納金。

2月28日,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又聯合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規定:免徵中小微企業2月至6月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減半徵收大型企業及其他單位2月至4月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階段性減免政策期間,享受減免政策後仍無力為職工繳納社保費的用人單位,可按規定延期繳納;受疫情影響生產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保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闕廣長介紹,目前全省全面落實了社保費減免政策, 2、3月份全省共為260萬戶企業免、減、延繳三項社保費393億元。其中減免291億元,延繳102億元。

從實施效果看,中小微企業為主要受益者,共減免237億元,佔減免總額的81.2%。從行業看,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受益較大,減免額分別為93.2億元、41.7億元、39.6億元,分別佔減免總額的32.0%、14.3%、13.6%。

企業在享受政策時應如何操作?闕廣長介紹,企業不需要自行申請。省社保局和省稅務局利用統計、社保、個人所得稅和企業營業收入等數據共享比對,推行“不見面”服務。用人單位在申報社保費時,系統會自動按照用人單位享受的減免類型,計算產生減免後的應繳金額。

參保人社保待遇申領不受延繳緩繳政策影響

延繳緩繳社保費推出後,也有參保人擔心社保待遇申領會受到影響。闕廣長表示,人社部門對此專門作出了明確規定——

在養老保險方面。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延繳的,對申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暫按延繳前的繳費情況核發養老保險待遇,待補繳到賬後重新核定其養老保險待遇,並補發待遇差。“事實上這種待遇差很小。”闕廣長說。

工傷保險方面。已辦理參保繳費登記且按規定減免或延期繳納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其參保職工在此期間發生工傷的,社保經辦機構按照正常參保繳費狀態辦理,按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方面。職工在用人單位按規定減免或延繳失業保險繳費期間,符合相關條件要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按規定正常發放失業保險待遇。企業減免費期間職工正常繳費的時間,以及企業延繳時間核定為繳費月數。

國家規定的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有明確的執行時限。按國家現行規定,中小微企業及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享受階段性免徵單位繳費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2月至6月;大型企業及其他單位可享受階段性減半徵收單位繳費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2月至4月。

在階段性減免政策結束後,廣東將繼續執行三項社會保險費延繳、緩繳政策。如果參保單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補辦補繳免收滯納金,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同時,廣東將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繳期結束後,受疫情影響生產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還可申請緩繳社保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案例1

某參保人2020年4月達到退休年齡,從2020年2月至4月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為197個月,2020年4月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社保經辦機構可按其197個月的繳費情況給予核定養老待遇,並於5月份按月發放。假定該職工2020年6月底補繳2月-4月的應繳養老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按其200個月的繳費情況給予重新核定養老待遇,從7月按重新核定後的標準發放養老金,並補發5、6月份的待遇差(也就是重核養老金與初次核定養老金的差額)。

案例2

某企業一新入職的職工於2月20日辦理了參保繳費手續,該企業按規定免繳工傷保險費。3月20日該職工發生工傷,雖然在此期間企業沒有繳工傷保險費,但可視為正常參保繳費狀態,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正常支付該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

【延伸閱讀】

1、延繳和緩繳有什麼不同?

兩者主要有兩方面的區別:一是在實施期限上有區別。延繳是指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三項社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而緩繳是指受疫情影響生產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保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實施期不超過2020年底。二是程序上有區別:延繳無需用人單位申請,而緩繳需要申請。申請緩繳的,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

按照《關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延期繳納和緩繳事項的通知》對延繳和緩繳的相關規定,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無法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一是用人單位在疫情解除前已經成立;二是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現金儲備可維持生產經營不足3個月,或者用人單位疫情期間月均營業(財務)收入與2019年4季度月均營業(財務)收入相比下降50%以上;三是用人單位承諾期滿前繳清三項社保費。

2、這次減免社保費,會不會影響廣東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由於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廣東省社保費收入出現下降。從長遠看,我國特別是我省經濟向好發展的趨勢總體不變。廣東省企業養老保險經過多年發展,目前基金積累充足,且已實現省級統籌,基金共濟能力和保障能力較強。通過全省統籌安排,可以確保各項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

【策劃】王溪勇 鄭佳欣

【統籌】肖文舸

【記者】黃敘浩 曾美玲 實習生 周妙妙

【攝影】石磊

【作者】 黃敘浩;石磊;肖文舸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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