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多人上當 被騙500多萬!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

網絡給廣大用戶帶來便利的同時

也成為犯罪分子實施詐騙的工具


近日,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兩起跨國、跨省團伙詐騙案的3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回顧

2019年9月以來,蘭某某與溫某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通過網上購買訂製的APP包裝成投資APP,虛構宏匯、百順、惠民等投資項目。為了逃避偵查,他們租用了境外服務器,又以虛假的身份信息租賃房屋、建立微信群,通過拉人入夥、網上招人、熟人介紹等方式糾集了24名犯罪團伙。


期間,蘭某某等人通過網絡平臺與客戶聊天,在彼此熟悉後便將“客戶”拉入微信群。微信群裡 “投資人”、“指導老師”、“助理老師”等角色分工明細,手段新穎,花樣百出。


“指導老師”進行“投資指導”,與“投資人”共同引導“客戶”進行“投資”操作,待“客戶”進行“投資”後,“投資指導”修改後臺數據,造成“客戶”投資嚴重虧損的假象,群內“指導老師”、“助理老師”及“投資人”採用各種理由遊說“客戶”讓其繼續“投資”。


共騙取來自全國20多個省份的100餘名被害人

共計500餘萬元

已有多人上當 被騙500多萬!

陳某某等6人通過註冊虛假身份信息在緬甸建立作案基地,通過發工資計提成的方式招募來自福建、雲南、四川等地人員在網絡平臺上採用QQ、微信虛構上海浦發銀行客服工作人員的身份,對外發送小額貸款的信息,以高投資回報、貸款減息為誘餌騙被害人在用於詐騙的小米錢包、民生直銷、中國國行等平臺上充值,並以流水不足達不到貸款要求或者提升貸款額度需要增加流水等理由騙取5名被害人的錢款共計50餘萬元

已有多人上當 被騙500多萬!

檢察官說法

案件中,蘭某某等人、陳某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投資貸款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的規定。


網絡時代

詐騙犯罪已然從線下接觸型

轉至線上非接觸型

從現實到網上

人們投資理財選擇的空間擴大

但也給犯罪分子詐騙帶來了可趁之機

網絡虛擬世界多

一定要提高警惕

不要輕易轉賬匯款


已有多人上當 被騙5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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