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 2020 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是由安徽農業大學與社會優質辦學資源合作舉辦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獨立學院),是省政府學位委員會批准的學士學位授權單位。學院兩個校區,教學設施完備,圖書資源充足,師資力量雄厚。目前已開設 32個本科專業,分佈在工學、文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理學、農學、藝術學等 8個學科門類中。先後獲得安徽省先進獨立學院、安徽省民生工程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考核優秀單位、安徽農業大學先進基層黨委等榮譽稱號。

一、學校全稱: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地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寨南路 218號(大學城校區)

合肥市新站區學府路 1 號(高教基地校區)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 2020 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六、報名

1.招生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安徽省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准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應屆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安徽省高校畢業的具有普通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

2.資格審核

(1)我校於 5月 14日-22日對已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資格複審,審核不通過的將通過短信平臺發送短信至考生報名預留手機號碼,並上報省考試院。

(2)考生報名完畢後,可再次登錄微信小程序查詢報考信息和資格審核狀態。

(3)針對未通過招生院校資格審核的考生可於 5月 26日-28日再次登錄小程序重新填報我校志願,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報志願機會。對於已通過資格複審的考生,不得更改志願。

七、考試安排

1.考試科目及分值:招生實行"2門公共課(各 150分)+2門專業課(各 150分)"的入學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按照"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分標準統一"的原則實行聯考。


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 2020 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2.考試參考書目 專業課參考書目詳見我校招生網。

3.繳納報名考試費

報名考試費採取網上交費,繳納報名考試費 120元/人(皖價費函〔2018〕217號),請考生於資格審核通過後一週內,登錄學校招生網關注相關信息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一律視為自行放棄報名格。

4. 准考證領取及考試時間

資格審核通過且已成功繳費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准考證,領取時間及考試時間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和上級通知確定,由學院招生網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

5.考試地點

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高教基地校區)地址:合肥市新站區學府路 1號。

6.查分

考生可於學校筆試五日後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可在筆試後七日內登陸我校招生網下載查分申請表,填寫後與准考證一併掃描後發至電子郵箱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限查漏改、漏統、錯統,寬嚴不查。查分結果如有誤,將予以更正並反饋考生,無誤則不予反饋。

7.關於免試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網下載並填寫《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 2020 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免試錄取申請表》,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通過面試的直接錄取,未通過面試的考生仍可參加筆試。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必須於學校專升本筆試之前完成免試資格審查、面試,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在招生網另行通知,逾期不再予以辦理。

(1)免試條件

①退役士兵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②考生獲教育部等委聯合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安徽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一等獎的;

(2)免試考生材料審核

①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免試申請表》、身份證、退役證、畢業證明材料及立功授獎證書、授獎命令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②獲獎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免試申請表》、身份證、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 2020 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八、錄取

1.在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招生錄取。學校在招錄中,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監督。

2.免試錄取:符合免試條件的退役士兵及獲獎考生,報考相應專業並提供所有免試材料的,經學院審核、面試後直接錄取。

3.退役軍人錄取:安徽省高職(專科)學生(含非安徽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不低於符合條件報考人數的 50%且不低於學生總體錄取率。我校所有專業均向退役士兵開放,若退役士兵生源不足時,計劃調至普通計劃數中。

4.錄取規則:

設定公共課總分合格線 60 分,專業課總分合格線 60分,四門單科不得缺考且卷面不得為 0分,根據參加四門科目考試的總成績結合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級排序為:專業課總分>公共課總分>專業課科目 1>專業課科目 2>公共課科目 1>公共課科目2。

5.校內調劑錄取:分專業線上合格生源不足時,該專業計劃按生源情況調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校際調劑:若校內調劑錄取後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接受校際調劑。調劑均以考生的公共課和專業課考試成績為準,在符合我校錄取條件的生源內按照招生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且在相同或相近專業考生中調劑。如出現若干名考生所有課程分數一致,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後一名,則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期間學業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7.錄取審批:經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本校招生網公示一週後報省教育考試院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之後考生可在本校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錄取後不予調整專業。

8.新生報到和複查:

(1)錄取通知書 XX月發出,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個人檔案等在《新生入學須知》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考生報到時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比對學籍系統未按時畢業的考生,不得辦理入學手續,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入學後學校將組織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對於複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4)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上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1.普通專升本學生,按照教學計劃學習 2 年,完成本科階段學歷教育。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 41號令)及《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法》等文件執行。

2.普通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範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3.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4.錄取考生紙質檔案由考生所在學校密封后寄送我校建檔。

十、學費標準

按照安徽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准的標準執行,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11000元/年。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准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十一、其他須知

1.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皖教秘高[2015]2號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職工絕不組織、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普通專升本輔導班,不為社會中介或培訓機構進行教學、宣講、講座等輔導活動提供場所。社會上所有形式的普通專升本輔導班均與我校無關,請廣大考生謹防上當。

2.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不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3.為便於學校與考生的聯繫,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所有考試信息將通過學校"招生網"發佈,廣大考生應適時關注,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損失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二、監督制度及違規處理

1.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自覺遵紀守法,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和考生滿意的選拔環境,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2.凡屬考試、考核、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3.學院紀檢督查部門要加大監督和檢查力度,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參與和監督,對發現和查實的違反招生紀律的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學院的招生工作要主動接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4.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5.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辦理。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寨南路 218號(大學城校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學府路 1號(高教基地校區)


安徽專升本考試資料庫

專業為專升本學員提供院校專業/報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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