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共區域和電梯廣告收入應該歸誰?為什麼?

西北信息報社


我覺得可以這樣理解這個問題。你請個保姆,你給他市場工資讓她操持家務,然後,一些家裡的東西,用不到送給她,保姆可能會多做一些工作而不提報酬。

如果你把保姆當賊,處處提防,你會發現,掃地,按次,洗衣服按件,買菜剋扣,你讓保姆不舒服,你會感到彆扭。

物業也是一樣,他能掙到錢,就多做一些維護工作和為業主怎加免費服務項,一些維修支出超支可能就墊付了。如果你一定要算清楚賬,物業給你算賬會夠你煩的,比如人工數,人工工資,人工福利,服務具體項目,超出項目如何收費,以及公司利潤率,年度增長率。

如果這樣。你的業委會就成了財務,超出的費用審批以及服務責任就歸業委會,業委會有了錢,一定有業主盯著這筆錢,就會產生新的矛盾。

總之,房子是你的,業主與物業的不和諧,物業沒什麼損失。最多就是降低服務質量和維護頻度以及相應頻度。等物業被趕走了,新物業一樣有這樣的矛盾,而你的房屋損失,找不回來了。

平衡吧。畢竟小區管理,要麼自治,要麼聘請物業。無論誰管理,都有一樣的問題,只是矛盾焦點不一樣。而已。


kavin110794977


所有小區的廣告收入應歸全體小區業主所有。

但誰見過這些鉅額收入!


乾杯安德烈


這個問題也是老生常談了。以前多次展開討論,結論比較統一,就是這些收入理應歸本小區全體業主所有,最好由業委會專人掌握,由業主大會決定支配使用。說是這麼說,但現實不一定是這樣,我本人樓房緊挨小區,但不歸小區管,不清楚內情,不便胡亂作答,但是有一點必須明確:小區範圍所有使用權屬於小區業主所有,所以,問題說的所有收入理所當然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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