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21日),原陽縣警方披露,4月18日下午,盛和府建築工地自卸車傾倒土方時,將在工地玩耍的4名兒童壓埋,致其不幸死亡。涉事車輛為向後傾翻型後八輪自卸車,系違規作業。
4名兒童被埋地點是工地內專門堆放土方的區域,平常從施工現場地基內挖出的土方,會由渣土車(即自卸車)運往事發地一帶卸下堆放。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涉事的盛和府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曾被下達停工整改通知,但仍違法施工,未被有效監管。項目監理方河南海納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為該項目進行監理涉嫌違規。
4月19日,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8名開發及施工人員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兒童或被卸土壓埋致死,工人深坑內作業未見人進入
據河南省原陽縣人民政府網站消息,4月18日17點30分至22點40分,原陽縣盛和府小區堆放的土方中陸續發現4名5至11歲兒童屍體,均系與小區相鄰的原陽縣原興辦事處溫莊村人。
新京報記者在盛和府小區施工現場看到,工地內豎立著一塊“文明施工牌”,上面第一條為“施工現場周邊應設置不低於規定高度的圍擋,實行封閉施工。”
實際上,盛和府小區工地確實在周圍設置了一圈綠色鐵質圍擋,與村莊隔開。不過,4月19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在現場看到,鐵質圍擋至少有三處空隙,其中一處高度有近一米,可供成年人進出。
村民們普遍認為,四名男童就是從這些空隙進入工地。4月20日,當地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亦表示,經初步判斷,“4名兒童從圍擋的豁口鑽入的可能性較大”。
4月20日中午,新京報記者發現,此前圍擋處可進入工地的破口已被綠色板材封堵。下午4時許,原本停放在工地附近臨時靈堂內的去世兒童遺體被送往原陽縣中醫院。有家屬表示,經協商後,他們同意將孩子的遺體送往醫院解剖。
多名工地施工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4名兒童被埋處位於工地東北角,而工地目前正施工區域位於西南側,距離較遠。工人們一般從靠近施工區域的大門進入,事發區域很少有人去。事發當日,工人們多數在基坑內作業,沒太注意地面情況,也未發現當天有兒童進入工地。
4月20日,新京報記者在現場看到,施工區域和事發地點相隔約150米,兒童遺體被發現處,停放有一輛型號為SY305H的中型挖掘機。
有施工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平時,從施工區域的地基內挖出的土方,會由渣土車(即自卸車)運往事發地點一帶堆放,再由挖掘機歸攏,等地基需要回填時,再把土方拉回去,“我們叫‘場內盤土’”。
據新鄉日報4月21日報道,原陽縣警方表示,4月18日下午,盛和府建築工地自卸車傾倒土方時,將在工地玩耍的4名兒童壓埋,致其不幸死亡。涉事車輛為向後傾翻型後八輪自卸車,系違規作業。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負責盛和府項目“場內盤土”的是新鄉市群英租賃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3月,經營範圍包括機械設備租賃、渣土清運。
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該公司一位現場負責人電話,顯示已關機。據新華社報道,公安機關已對建築工程負責人、挖掘車司機等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的8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監理公司稱事發區域安全由土方公司負責,涉嫌違規監理
在工地現場,一塊標註為“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的公告牌顯示,該項目安全員為靳烽亮,但未留下其電話,牌子上施工單位電話、建設單位電話、安全監督電話、監理單位電話均為空白。公告牌下方印有“河南博懷市政建設有限公司”。
新京報記者通過可靠渠道瞭解到,盛和府小區項目的施工單位為河南博懷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河南海納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天眼查信息顯示,河南博懷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7月,經營範圍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房屋建築工程、體育場工程服務等。上述安全員靳烽亮,為河南博懷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監事。
4月20日下午,新京報記者來到該公司註冊地、原陽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綜合服務中心八樓,發現該公司在此處僅有辦公室、財務室兩處辦公用房,當記者詢問盛和府項目施工情況時,辦公室內多名工作人員均稱“不知情”,並驅趕記者出門。
天眼查信息顯示,盛和府項目的監理公司河南海納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1月,註冊地為鄭州,經營範圍包括建築工程、工程監理及技術諮詢、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等。
4月20日,該公司一名負責盛和府項目的監理人員在電話中向新京報記者表示,4名兒童被埋土方一事,跟監理公司沒有關係,“我們管理的是在建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比如目前已開始施工的幾棟樓的安全。”至於項目工地內的土方運輸,該監理人員稱,是甲方(建設單位)包給土方公司的,由土方公司負責安全,“這跟監理公司和施工單位沒有關係,甲方監管他們,我們監管不了。”
2014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建設工程監理規範》中規定,建設單位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並以書面的形式與工程監理單位訂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合同中應包括監理工程的範圍、內容、雙方的義務、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
新京報記者向上述監理人員詢問,監理合同中是否約定土方堆放處為監理範圍,對方拒絕透露合同相關內容。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盛和府項目尚未獲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而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的《河南省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自2015年1月1日起試行),監理單位在開工前,應向建設單位查驗有無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得為無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監理。
這並非河南海納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為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提供監理。一份2016年鄭州市建設委員會下達的處罰通知顯示,在河南某中學的建設項目中,河南海納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在建設單位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同意並介入監理,被處人民幣2.5萬元罰款。
被要求停工整改後仍繼續施工,多部門“踢皮球”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盛和府項目因未獲得施工許可證,4月15日,原陽市住建局曾對其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但未收到回覆。新京報記者走訪瞭解到,事發當日,該工地仍有人在施工。
被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而不停工,應該由誰來制止?對此,4月19日,原陽縣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員稱,他們並無執法權,“住建局怎麼可能管違建?”該名工作人員表示,執法管理歸縣城管局。
4月19日,新京報記者來到盛和府小區工地所在轄區的原興路辦事處城管大隊,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盛和府項目屬於大項目,不歸轄區城管部門管轄。
4月20日上午,新京報記者來到原陽縣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既然縣住建局曾對該項目下達發了整改通知書,應由縣住建局負責執法。
隨後,新京報記者再次來到原陽縣住建局,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住建局沒有執法權限,下發停工整改通知後,應該由城管局負責執法。
針對上述情況,4月20日,原陽縣委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執法管理在原陽縣城管局的職責範圍內。“執法部門肯定存在執法不力的情況,調查組已介入,肯定是要處理人的。”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