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来宾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庞标益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文智、卢忠、闭海东、吴立、朱柱伟、莫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添才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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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9年来宾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碳酸钙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木材加工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来宾市碳酸钙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来宾市木材加工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来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关于《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按法定程序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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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标益对于获得任命的同志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要更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要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 维护”。要强化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昂扬奋进的精神干事创业,为来宾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要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在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中保持廉洁,坚决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增强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上下功夫,切实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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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邓应文,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肖修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军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家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一名副主任,各县(市、区)各一名在本地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市发改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碳酸钙办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19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陈京秋的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

韦光茂的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

梁春松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启锋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马翠柳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韦丽芬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罗永森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闭振鹏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宋曾丽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韦柳林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新媛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韦正德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启锋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永森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闭振鹏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翠柳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宋曾丽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蓝东桃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韦丽芬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韦玉娟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郭信志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覃 敏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韦雪峰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四)

免去:

韦玉祥的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朱卢璐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来宾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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