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遗体火化公告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执行殡葬改革政策,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是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14号)及隆阳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遗体火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镇范围内死亡人员实行火化

二、隆阳区殡葬惠民政策:除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和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外的群众可以享受相应补助:一是火化补助:每具遗体1000元;二是进入公墓安葬补助:一般群众给予2000元/人,特困、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2500元/人;三是拉运遗体免费;四是一年内骨灰寄存免费。所有补助到镇民政办申请办理。

三、当人员死亡后,请主动拨打隆阳区殡仪馆24小时值班电话:0875—2214179,15912715100,联系殡仪馆车辆拉运遗体进行火化。请带好死亡证明,家属和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四、火化后骨灰可免费寄存在殡仪馆,待我镇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后,迁入公益性公墓安葬。

瓦窑镇人民政府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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