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求《關於限制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公告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排氣汙染,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市公安局起草了《關於限制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擬對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黑煙車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現公開徵求意見。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徵求意見期限:截至4月30日。

二、意見反饋方式

(一)信件。收件地址:東莞市東城區莞龍路268號 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警務指揮中心,收件人:梁警官。

(二)電子郵件。收件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意見材料要求

個人意見,附身份證複印件或掃描件。單位、企業意見,加蓋公章。

四、諮詢電話:0769-22617022.

附:1、《關於限制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徵求意見稿)》

2、限行問卷調查二維碼(用於第三方評估)

關於限制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徵求意見稿)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排氣汙染,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以及《關於全省決戰決勝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命令》(省汙染防治攻堅指揮部令2020年第1號)等有關規定,現決定對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黑煙車實施限制通行措施,具體要求如下:

一、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分階段限制通行

(一)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在以下範圍通行:環城北路—G94珠三角環線高速—X234石大公路—X241連馬路—X983縣道—X236厚大路—環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萬道路—環城西路-環城北路連接範圍以內(不含上述邊界道路)。

(二)自2021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在我市行政區內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二、實施黑煙車限制通行

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煙車在我市行政區內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三、附則

(一)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因公共安全、社會服務(環衛、園林綠化、路橋等市政養護)等需要,確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須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辦通行證,經批准核發通行證後方可通行。

(二)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警、消防、救護、工程搶險等特殊車輛不受限行限制。

(三)本通告所稱黑煙車是指排放黑煙等可視汙染物或者林格曼煙度超標的機動車。

(四)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關於公開徵求《關於限制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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