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為財產爭吵,同樣都是自己的孩子,作為父母該如何處理?

一支燃燒的煙


財產多的苦惱,說白了也是多出來的煩惱。

如果一碗水端不平,那隻好誰也不管,讓孩子們各憑本事去奮鬥。自己有錢還是自己盡情地花吧。給孩子最好的財產,是讓他們自己去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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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親健在,兒女已然如此,可以想象做父母有多傷心難過,兄弟鬩於牆,是最大的悲哀,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用於此比較貼切!

作為父母,首先應該做一下自我反思,何至於此?是否家庭教育導致這樣的結果?對孩子過分溺愛,平時教育不夠……那麼就問題本身而言,父母有所偏愛純屬自然,無可厚非,但是,就因為如此,更不能馬上把財產分給兒女,所謂養兒防老,這樣的兒女怎敢指望老有所養?利慾薰心的人,難有孝心,難盡孝道,自古以來,但凡忠義之人,一定不會是爭權奪利之輩,兄弟姐妹,同氣連枝,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連這個道理都不懂的人,怎麼能對其他人以真誠相待?

建議父母把財產做好分割,百年之後再給子女,並且在以後的歲月裡要教育子女團結一致,孝養雙親,最後財產分配時給最孝順,最仁義的子女份額多一點,這樣也算是對子女的最後教育,對下一代不光留有物質財富,精神財富也很重要,教育是伴隨一生的,所謂家風家訓傳承即是如此!

子女成器,留錢無用,子女不成器,留錢是禍端!

教育和養育密不可分,小家如此,才能為大家培養人才,一屋不掃的人何以掃天下?同理,逐利利己心嚴重的人?在工作中應該難成棟樑之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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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父母健在,兒女不能為家產爭吵的。如果真的有父母健在兒女爭吵的話,那就是太沒教養了,作為父母家產誰也不給,告訴兒女只要我活著,誰贍養我我家產就給誰,並寫出書面證言,找出第三方人作證。

如果誰也不贍養父母,那家產誰也不給,留著養老用,僱個保姆或找個好的養老院養老,至於死後後事就不用擔心了,死了啥都不知道了,願咋的就咋的吧,人生就這麼回事,只要生前過的好,沒有煩心事就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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