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公司卻要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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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公司卻要求4-5號正常上班,不算加班,怎麼辦?

看到這個問題,我突然發現我自己的情況跟題主一樣呢!我們公司也是放3天假啊,而且發的通知還說國家法定假日是3天……所以我們也是從4號就開始上班了……我現在突然有點懷疑人生了……難道法定假日不是3天?

往年我們公司好像還放過1天還是2天的,今年受疫情影響,沒那麼多訂單做,所以放了3天都算很多了~


其實想想,放太多假期了也不咋好,還是上班充實一點。出去玩,外面又人山人海的……

跑題了……至於該怎麼辦?這個真的是有點難辦,如果是正規企業,而且簽了合同,你可以舉報公司,甚至你都可以去起訴公司……但是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去這麼做的。
所以,只能既來之則安之了。要麼就接受這種不公平待遇、繼續忍受;要麼就努力好好提升自己、早日離開你不喜歡的環境。


你真像好天氣


五一公司卻要求4-5號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什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以前五一勞動節,放的是7天假,後來改了三天,今年又改了,放5天假,4月26號星期日和5月9號星期六上班。

以前國企的工人,過節放假檢修的時候,為了不耽誤生產,都選擇節日放假期間上班,上班就可以算加班費,一天的工資頂三天的工資,一般都是,五一勞動節1,2號,和國慶節1,2,3號,上班屬於加班。

這幾年改制了,國營企業變成私營企業,你的單位還不錯,過節放假還給你加班費,可是你4-5號上班也就不享受加班費了,這種情況是你自己的單位規定的制度,找不出相關的文件,來解決你的問題。

現在有很多的私營民營企業,過節都不放假,並且都沒有加班費,工人,上夜班,也沒有夜班費,老闆自己說的算,愛幹就幹,不想幹,你可以走人,現在就是不缺人,你不幹,有的是人幹。

現在的企業不像以前的國營企業,國企有勞動法規定,工廠做的事情不合理,工人可以找工會,有工會出面,按照勞動法把你的問題來解決,現在的私營企業也沒有公會,工人也不交納會費。

如果你是正規的企業,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具體的你的問題,可以上社會保障局諮詢一下,有沒有相應的文件規定,在假日期間,4號5號上班時候,享受不享受加班費。


聖伯


勞動仲裁,告公司到勞動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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