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荣昌东方广场逾期一年多 产权证还在拖

漳州荣昌东方广场逾期一年多 产权证还在拖

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不动产权证,无法证明房子就是自己的,影响房子买卖和贷款事宜。漳州市区荣昌·东方广场小区(以下简称荣昌东方广场)第2栋和第3栋的200多户业感觉被开发商忽悠了。连日来,导报记者就此进行了相关走访。

业主:办证时间一推再推业主被“忽悠”一年多

15日下午,荣昌东方广场第3栋业主潘先生介绍,他2015年买了荣昌东方广场的房子,并与开发商荣昌(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地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日(2017年1月31日)后的700日内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逾期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0.00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截至2020年4月15日,荣昌地产均未履行合同约定,也未赔偿相关违约金。

潘先生称,2019年2月,他们就有去找荣昌地产沟通办理不动产权证有关事宜,当日,荣昌地产相关负责人告诉他们,2019年5月再来找荣昌地产沟通。到了2019年5月,荣昌地产相关负责人又告知时间调到2019年10月。到了2019年10月,荣昌地产相关负责人又说要到2019年12月。

潘先生说,2019年12月,他们又找到荣昌地产了解办证事宜,自称是荣昌地产陈经理的人告诉他们,因荣昌地产与荣昌东方广场第2栋和第3栋旁的4栋民房存在拆迁问题未解决,导致荣昌地产绿化验收未通过,所以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当月,陈经理向荣昌东方广场业主代表们承诺,2020年4月前这4栋民房就会完成拆迁工作,2020年7月前,让所有第2栋和第3栋业主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可现在都到了2020年4月中旬了,那4栋民房却没有被拆除,现在问荣昌地产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办不动产权证,荣昌地产也不给回复了。”潘先生表示。

另一位业主朱先生表示,不动产权证是证明购房者取得房屋的所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合法凭证,没有不动产权证,且逾期470多天,已严重影响业主们买卖和贷款等事宜。

部门:开发商未提交材料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针对荣昌东方广场业主所反映的问题,4月15日至16日,导报记者联系荣昌地产相关负责人陈经理,陈经理暂未给予回复,但交代工作人员告知导报记者可向龙文区有关部门了解此事。

4月18日上午,导报记者从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查到,2019年6月3日和21日,龙文区自然资源局曾分别介绍,由于荣昌东方广场开发商未提交荣昌东方广场第2栋和第3栋的确权材料,暂时还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龙文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多次催促开发商尽快提交相关材料;荣昌东方广场第3期第3栋不能办证的原因是开发商未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规划验收。海峡导报记者张雄敏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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