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觉得“坑”,李嘉诚提出的“公摊面积”过时?专家:取消会吃亏

相信更多人都对“公摊面积”印象深刻,已经买房的人,被它扒了一层皮,对它深恶痛绝,准备买房的人,对它抓耳挠腮,辗转难眠。可以说,公摊面积是所有购房者和未购房者最讨厌的“一样东西”。

说起来,公摊面积和地方大亨——李嘉诚颇有渊源,最早是由李嘉诚买卖大厦的时候,提出的“公共契约”,后来就被内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学以致用”,并逐渐发展出了现在的“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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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李嘉诚在62年前(1958年)提出“公共契约”(也就是公摊面积)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为了给住户和买家提供更好的楼盘和环境,只是后来逐渐就变了味,在内地开发商的“熟练运用”之下,慢慢变成了敛财利器,例如,一套房子1万/平米,按照公摊面积20平米来算,每个住户就要多出20万。假设一个小区有1000套房售出,那就是2亿的“额外收入”,开发商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20平米还只是“入门级别”,现在市面上的房企,很多都是卖100平米,其中公摊面积就要占30平米,卖150平米,公摊面积占40平米,总之现在公摊面积占全部面积20%以上,乃至30%以上,都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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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过分的是,有些小区不仅把电梯、走廊、物业杂物间都算进公摊面积里,就连门卫大爷的警卫室,也要业主们掏腰包。

更加伤心病狂的还在后面,山东某楼盘,公摊比例超过了50%,南京某公寓部分户型,公摊面积达到了58%,济南某商业中心商铺,公摊比例达到了惊人的65%……之类的新闻比比皆是,简直就是“目无王法”,把买家当“傻子”宰。

对于这种乱象,不仅百姓看不下,就连国家机构也忍不住发声,央媒曾经发文《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吹响了打击公摊面积的号角,此后,接连有数家官方媒体发文抨击公摊面积乱象,其中人民日报更是直言,公摊面积乱象亟待解决。有了官方媒体的发声,社会各界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此起彼伏,在《2020一季度买房调查报告》种指出,有超过了80%的购房者希望公摊面积彻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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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声外加群情激愤,大家都觉得公摊面积是“坑”,难道李嘉诚62年前提出的“公摊面积”过时了?但是有业内专家却说:别傻了,吃亏的是你自己,公摊面积不应该取消。笔者分析了下专家的话也并非哗众取宠,而是有切实的依据认为,公摊面积还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具体理由有二:

其一,开发商会转嫁成本。自古无商不奸,无奸不商,公摊面积说到底,只是无良开发商敛财的“借口”,就算真的取消了公摊面积,开发商也会巧立名目额外收费,或者干脆直接提高售价,反正房子不愁卖不出去,购房者依然“水深火热”。

其二,楼盘质量大幅下降。没有了公摊面积作为灰色收入,那么开发商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捞回油水,既然“开源”不行,那么就只有“节流”了,为了减少建筑成本,就会导致一个现象——楼道、电梯、绿化、娱乐设施等大幅缩水或是直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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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广为人知,即“存在即为合理”,尽管当下的公摊面积让很多购房者有苦难言,但不可否认的,正是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使得楼盘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这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前面笔者也说过了,当初李嘉诚发明“公共契约”的初衷是为了让住户们得到更好的居住环境,只是后来逐渐被利益熏心的商人当成了敛财的手段,正所谓,没有恶劣的制度,只有别有用心的使用者。

所以,笔者认为,比起取消公摊面积,更应该规范,让公摊面积能发挥自己真正的作用,而不是作为开发商的敛财工具,例如,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的最大比例是多少,不能超过实际居住面积的百分之几,或是,公摊面积的费用最多是多高,不得超过总体房价的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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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都不应该太过极端,如果把公摊面积“一棍打死”,最后的受害者还是购房者,但是如果加以规范,既可以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也保证了开发商能有充足的资金开发出更好的居住环境,可谓一举两得,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是“一棍打死”还是加以规范,请在评论区留下你宝贵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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