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切實解決執行難,我省出臺17條舉措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將解決執行難確定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作出重大決策部署。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三年來,我省法院全力攻堅,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3個90%、1個80%”核心指標持續高位運行,終本案件合格率、執行信訪辦結率兩項指標並列全國首位......

為不斷鞏固我省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成果,紮實推進誠信四川、法治四川建設,堅定不移向著“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奮力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出臺了《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制定17條舉措,確定了深化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推進執行難聯動機制建設、探索創新執行難源頭防治機制、加大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等具體方法。

硬核!切實解決執行難,我省出臺17條舉措
硬核!切實解決執行難,我省出臺17條舉措

深化大格局

堅持法院主辦、內外聯動

此前,我省在全國率先推動構建“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為推動全面依法治省和合力攻堅執行難提供了重要的工作保障。

近年來,通過全省各地各部門共同努力,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得到有效遏制,制約執行工作發展的體制機制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明顯成效,人民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與此同時,一些制約執行工作長遠發展的綜合性、源頭性問題依然存在,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仍需加倍努力。

《實施意見》指出,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深化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確保各項任務措施按期落實到位。

增強聯動

完善信息聯查、失信聯懲

據《實施意見》,我省將推進執行聯動機制建設,具體包括6方面舉措,即健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健全查找被執行人協作聯動機制、探索建立電信部門配合人民法院調取失信被執行人通信信息工作新機制、強化對國家公職人員的信用監督。

執行難,難在查人找物難。《實施意見》中的部分內容,也著眼解決這一難題。《實施意見》指出,我省將全面升級網絡查控系統,通過政法專網實現人民法院對機動車輛線上查詢、查封、過戶等功能。同時,建立完善查找被執行人協作聯動機制,協作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協助查扣被執行人車輛、限制被執行人出境,建立網絡化查人、扣車、限制出境協作新機制。

記者梳理《實施意見》發現,我省還將規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使用。在推動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體系同時,依法保護失信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機制濫用,完善糾錯、救濟機制。

加大打擊

包括拒不執行、裁定等犯罪行為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公安廳要各司其職,加大配合。其中,省委政法委要積極發揮統籌協調職能,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政法部門協調配合,統一立案標準,建立常態化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制。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應當注意收集、固定、保存被執行人、協助執行義務人、擔保人等涉嫌拒執犯罪的證據材料,相關涉嫌犯罪線索材料經報院長審籤後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連同案卷材料退回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的,檢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批准逮捕和審查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理。各級檢察機關應加大執行案件監督力度。

與此同時,《實施意見》指出,我省要豐富強制執行措施,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包括要依法充分適用罰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強制執行措施,加大對抗拒執行、阻礙執行、暴力抗法行為的懲治力度。要完善反規避執行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切實增強執行威懾力。

人民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申請,要求被執行人或協助執行人就其重大資產處置和重要事項變更等向人民法院申報和備案。執行程序中,探索直接交付、資產重組、委託經營等執行措施,加快推進委託審計調查、依公證方式取證、懸賞舉報等制度建設。

源頭防治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執行難成因複雜,是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疊加、交織的集中體現,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市場主體抗風險能力及退出機制等因素密切相關。強化源頭治理,既要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失信者的違法成本,也要通過完善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責任保險體系及相關法律制度等方式,妥善解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不能”案件,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據介紹,解決執行難是一項長期工程,人民法院切實承擔了主體責任。《實施意見》指出,我省法院要實現執行指揮中心實質化運行,全面實行以員額法官為主導的“法官+法官助理(執行員)+法警+書記員”的團隊辦案模式,營造樹立依法執行、規範執行、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來源:四川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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