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網約車在執法過程中是如何被查處的呢?不瞭解的來看看吧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詳細給大家分析了一下執法人員現實中是如何查處非法營運的黑車的,這一節再給大家講解一下與之相對應的網約車。

近年來,網約車可以說如雨後春筍般地湧現,似乎在瞬間就遍佈了全國各地城市,沒有網約車的城市在當前似乎很難找了已經。


非法網約車在執法過程中是如何被查處的呢?不瞭解的來看看吧


現實中,很多人都用自己的私家車在網約車平臺上註冊,然後接單賺錢。特別是入手比較早的司機,也確實有很多人通過這個方法小賺了一筆,在之前的文章中也給大家分析了,如果現實中營運的網約車沒有取得合法的網約車營運證,司機沒有取得網約車從業資格證,那麼所有的這些無證網約車都可以定義為“非法網約車”。這個如果被交通執法部門抓住了,毫無疑問是要被處罰的,至於處罰的金額不瞭解的可以看一下我最近的文章介紹,都已經詳細分析了。

那麼,現實中執法人員是如何查處非法網約車的呢?今天就給大家分析一下。

現實中,非法營運的黑車搶了專線大客車的飯碗;而非法網約車又搶了正規出租車的飯碗。這兩個其實都是對應的,所以客運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正規的和非法的都在爭奪。

根據執法要求,查處網約車也需要有人證和物證作為證據。人證就是乘坐網約車的乘客,或者乘客提供相應的交易記錄等並能夠證明確實剛乘坐過車輛;物證就是要現場查處網約車,不能用之前的營運情況來證明今天的違法事實,當然也是可以用之前的情況作為輔助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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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注意的是查處的只是非法網約車,因為有很多地區的網約車是有合法手續的,是有合法證件的,這種是不會查處的,只有“兩證”全無的非法網約車才會查處,主要通過兩種途徑:一是執法人員在網約車經常上下客的地點蹲守查處;二是接受正規出租車司機的現場舉報查處。

以上兩種情況的查處現場也幾乎都是一樣的,錄取違法車輛人證、物證等證據後開具罰單,網約車司機接受處罰,對違法事實不服的可以再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但現實中其實幾乎沒有不服的,因為法律條款擺在這,你是違法行為,誰都沒脾氣。

很多朋友可能會說有些執法人員會採用“釣魚”的方式來查處非法網約車。這裡給大家解釋一下,所謂釣魚執法,就是執法人員僱用幾個乘客,給網約車下單,然後執法人員在目的地等候,等到網約車一到達,乘客付完款後,執法人員一舉拿下,錄取人證、物證,然後開罰單。這種方式也確實很多地方採用,但是畢竟有點不正規,所以對於大部分執法過程來說,都是不採用這種方式的。因為現實中網約車真的是太多了,人員密集的地方隨手可以查處很多,根本沒有必要這麼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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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幾輛正規出租車司機聯合一起截停非法網約車,然後現場舉報查處也是常有的事,畢竟非法網約車是搶了人家正規出租車的生意,很多時候正規出租車司機也是“一股惱火”。

今天的講解就到這裡,對出租車、網約車、順風車、黑車等內容感興趣的朋友們請查看我近期發佈的大量專題文章,講解的非常詳細。同時歡迎朋友們關注我,接下來會持續給大家講解更多內容,讓大家都能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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