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願砸手機,學校在道德高度下的違法

有一則視頻顯示,在9月4日,湖南永州道縣二中,兩名學生輪流上講臺親手砸毀自己的手機。學生將手機舉過頭頂扔在地上,政教員說:“拿起來,再砸!”學校一老師解釋,學生砸手機是出於自願,因為他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學生自願砸手機,學校在道德高度下的違法

首先,必須肯定的是,學校在禁止學生使用手機這件事上並無錯誤。這也是很多人在評論此事表示支持的原因。

想討論兩點,一個是處理手機的方式,一個是所謂的自願。

處理手機的方式

處理手機的方式不妥。難道不可以由學校收繳,從而交還給家人嗎?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手機的所有權是屬學生,學校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

我們經常能看到一些學校會出臺一些如“為了防止抽菸在男廁安監控”、“向違反紀律的學生罰款”、“威脅要開除不上交手機的學生”的行為。

為什麼要這麼做,學校不管是出於自身的考評利益也好,或是想真心讓學生變好也罷,都是想要用最快速,有效的手段達到目的。但這樣粗暴的手段,除了違法外,還會給孩子帶來什麼影響呢?是學會強權壓迫下的忍氣吞聲,還是學會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其實我們可以想象,讓學生當著大家砸自己手機,或是把學生叫上講臺當眾羞辱,在本質上有區別嗎?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沒有影響嗎?

自願還是被自願

還有所謂的自願,我相信沒有太多人相信這是自願,應該再加一個字,被自願。

就象亂收費一樣,我不僅要你的錢,而且要你親口承認是自願。比如重慶某縣縣教育局要求孩子讀小學繳納9000元慰問金,比如寧波某院要求畢業學生向學校繳納“孝敬費”,比如莞市某公司要求近千員工自費查乙肝,他們都有一個共性,就是那些強勢者要求弱勢者聲稱是自願的。

生活中,我們應該遇到太多類似的事情了吧。在此不提。那學校聲稱學生是自願砸手機,學生真的是自願吧?或許他們知道,如果不自願的話,後果會更加嚴重。

處理手段應更人性化

學校有了正確的出發點,卻採用了不當的方式。

或許是覺得道德高度,“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在此前提下,如何做就可以不計較了。那跟公交上老人因人不讓座而大打出手有何區別?“給老弱病殘孕讓座”也是一個道德高度,但就能因此動手打人嗎?

在這件事上,學校可以處理得更人性化一點,跟家長簽訂書面協議,禁止學生在課堂使用手機,如果使用可以沒收,放學後再交給學生或是家長,總比現在這樣簡單粗暴的處理要好吧?

也許,以後會有更多,更合理,更科學,更人性的教學和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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