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文作者的5.5断更?版权是否是最后的尊严?

李半仙是也


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根本原因就是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导致的!如果有着真正威胁自己的竞争对手存在,这边刚刚有跳槽意向那边待遇优厚的照单全收……

如果平台够胆的话可以趁机挖挖挖没准逆袭成功了呢[呲牙]

个人有个建议作者可以开放版权!任何人都可以对作品再开发,不过只要产生利益都要按比例分给作者,这样收入渠道可就多了[耶]




欧杨林海


网络平台对网文作者5.5断更是霸王条款,是对作者权利的不当侵害。网文作者发给平台的文章不属于职务作品,平台不能按照职务作品处理网文作者的权益。版权是作者权益的保护。


何丰看世界


#55断更节##阅文集团新合同被指霸道#网络小说作者的七点基本诉求(转自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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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工们的七点要求:

二:合同只签作品本身,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

三:稿酬以销售额核算。

四:是否免费作者决定。

六:下架作品自动解约。

七:禁止他人干预创作。

请新的著作权法,保护网络作家上述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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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合同期限默认为5年,合同到期前一年内双方没有书面声明解约,则自动续期5年。

作品完结,双方合作关系自动结束,平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控制作者。

(当前合同中,授权期限是作者死后五十年的重孙子辈,不是他们不想要更长的授权期,只是因为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五十年后,版权将和传统名著一样成为公共作品,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所以实际授权期限是无限期!

作者与平台合作,极不平等。只有缩短授权年限,才能保护作者权益,避免签卖身契合同。)

二:合同只签作品本身。

合同只签当前作品本身,不得关联作者其他权力。作者的QQ、微信、微博、贴吧、论坛、邮箱等各种个人账号,作者在合约期间,在任何平台以任何方式创作和发表的评论、感言、笔记、论文、诗歌、歌词、剧本、漫画、音乐、短视频、段子、表情包、程序代码等其他任何形式的个人作品,均属于作者个人财产,与签约平台完全无关。

(当前合同中,签约期间的其他任何作品,版权全部都属于平台,霸道而且荒唐至极。合作结束后,作者一年之内创作的作品,版权自动属于阅文,简直滑稽。)

作者有权对签约作品进行续写,有权使用书中设定、人物,重新创作其他文艺作品,产生的新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本人独立享有,不受授权合同限制。

(当前合同中,这些权利全部属于平台,天下霸唱无权续写鬼吹灯,无权用鬼吹灯中的人物重写其他的故事,而平台方可以。)

三:稿酬以销售额核算。

稿酬以销售额计算五五分成,将事实存在的,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半年奖与全勤奖写入合同明确下来,半年奖恢复为腾讯收购之前的标准,即半年销售额的20%。赠币记入实际销售额,包括赠币在内的任何推广经营行为,成本由平台承担。网站提供所有渠道的订阅、打赏、道具等全部收入明细查询入口。

(当前合同中,稿酬以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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