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

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轉彎、靠路邊停車前,必須使用轉向燈,時長超過3秒!記1分,違規處300元罰款!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違規變道

駕駛機動車一次變更多條車道行為,處500元罰款!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開車玩手機

駕駛過程中,有手動操作移動電話、移動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處300元罰款!並記2分。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人行道前未禮讓行人

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或者遇行人正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500元罰款!並記3分。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違規使用遠光燈

原來罰款300元,現在升級罰款500元一次,並記1分。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怎麼算違規使用遠光燈?

將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

臨時停車使用遠光燈的

都認定為違規使用遠光燈

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處200元罰款!乘車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處200元罰款!營運機動車駕駛人未張貼安全帶使用提示和語音提醒乘車人的,對駕駛人一併處200元罰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時,存在上述情況的,分別處以500元罰款!,如為駕駛人行為的,並記2分處理。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以下為具體的深圳新交規具體條例:

2019年11月1日起深圳交規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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