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近期,睢阳区纪委监委查处并通报了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一、李口镇李帽头村委会委员袁志江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2007年7月,袁志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父亲袁某和母亲温某办理低保,且母亲2010年7月23日病故后,袁志江还领取低保金至2011年10月1日,共领取低保资金6155元,用于个人和家庭日常支出;2011年6月,袁志江利用职务之便,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妻子苗某办理低保,后怕上级有关部门发现,于2011年10月1日取消,共领取三个月(2011年7至9月)农村低保资金195元,用于个人和家庭日常支出;袁志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20日,经中共睢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志江开除党籍处分。

二、娄店乡李楼村党支部书记陈杰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4年,陈杰在明知其哥哥陈某家庭情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低保待遇,致使陈某自2014年第三季度至2016年第三季度享受低保待遇,共领取低保金2310元;2016年2月,陈杰未及时上报其父亲死亡信息,导致多领取两个季度低保金,共计735元。2020年4月20日,经中共睢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临河店乡孟庄村党支部书记史存体为群众办理低保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3月,史存体在为村民孟某办理低保时,收受芙蓉王烟两盒。史存体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20日,经中共睢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史存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宋集镇陈各村党支部书记苏计划、陈各村支部委员马金龙违规申报低保等问题2011年底至2016年底,马金龙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其担任陈各村村委会委员的身份,为自己申报低保谋取私利,套取低保补助5100元。苏计划作为陈各村党支部书记,未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苏计划、马金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20日,经中共睢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计划、马金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勒马乡南街村委会委员陈钦领对本村低保工作管理不善等问题。陈钦领任勒马乡南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本村低保人员底数不清,管理混乱,不能够及时准确把相关情况向乡民政部门反映,致使本村两村民未按规定及时取消低保待遇,给国家造成损失共计7275元;陈钦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20日,经中共睢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钦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反映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纪法意识淡薄,有的优亲厚友为亲属违规办理低保、有的对低保审核、管理不善,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申报低保,有的在落实扶贫政策中收受礼品礼金,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惩治。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不该伸手莫伸手、不该张口莫张口,同时要在工作中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区纪委将继续一以贯之地抓好扶贫领域监督问责,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严查“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中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松劲懈怠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我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网信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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