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的6個熱點問題答疑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聚焦信心、公平、創新三方面,提出了許多務實新舉措。在繼續推進減稅降費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對小微企業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支持政策。全國總工會預計今年將對小微企業返還工會經費60億元。

一、“小微企業”如何界定?

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界定標準執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各級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業數據庫的,以數據庫為依據;未建立數據庫的,由縣以上工會組織部門認定。集團公司及金融、保險、證券等企業直屬或控股分(子)公司不適用全額返還政策。

二、小微企業是不是可以免予繳納工會經費?

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實行年度申報審核制,即“先徵後返、申報審核、全額返還”。建立工會組織的小微企業要按照《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上級工會要建立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收繳臺賬,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政策,定期全額返還其繳交的工會經費。

三、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小微企業繳納的工會籌備金是否可以返還?

暫未建立工會組織已繳交建會籌備金的小微企業,上級工會要建立建會籌備金收繳臺賬,詳細記錄繳交建會籌備金小微企業的相關信息,加大建會工作力度,積極組織小微企業職工開展各類活動,確保未建會小微企業建會籌備金規範使用。小微企業工會組建後,要全額返還其建會籌備金餘額部分。


四、全額返還工會經費是否需要企業提出申請?

小微企業工會經費( 建會籌備金)返還實行年度申報審核制,由小微企業向同級地方工會申報,經同級地方工會審核核准後返還小微企業工會。

五、企業收到返還的工會經費怎麼做賬務處理?

上級工會組織返還的工會經費是給企業工會組織的,作為企業工會組織的收入,所以不計入企業的收入。

六、企業收到返還的工會經費是否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的工會組織是根據《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由上級工會組織批准建立的,屬於非營利組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為免稅收入。所以,企業工會組織收到的上級工會組織返還的工會經費,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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