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鳥獵鳥者落網

近日,為打擊非法收購、非法捕獵、殺害瀕危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野生動物生存環境,遂溪縣公安局經全方位蒐集、梳理有關線索,迅速行動,精準打擊,連續破獲3宗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對轄區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形成嚴打震懾態勢。

2020年10月23日凌晨4時許,經遂溪縣公安局河頭派出所民警連夜蹲守,最終在遂溪縣河頭鎮某農田處抓獲涉嫌非法狩獵的陳某,當場扣押工具捕鳥網、網袋、頭燈及3只小鳥。無獨有偶,10月19日上午6時許,該所在野外抓獲正在使用引鳥器捕鳥的尤某太,當場查扣6只小鳥及捕鳥工具一批。

記者另外瞭解到,10月16日9時許,遂溪縣公安局北潭派出所在野外抓獲犯罪嫌疑人鄧某生,並當場查扣5只野生鳥類及捕鳥工具一批。

經鑑定,以上被捕獲小鳥均屬於“三有”動物。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鄧某生和尤某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被非法捕獲的鳥也已放歸大自然。

據辦案民警介紹,雖然犯罪嫌疑人警惕性很高,行動隱蔽,但仍然逃脫不了公安民警的火眼金睛。

民警提醒市民群眾,天網恢恢,鳥是人類的好朋友,保護鳥類就是保護生態環境,請莫以身試法。

“三有”動物——

“三有”動物是指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常見的主要包括果子狸、野豬、中華竹鼠、中華蟾蜍、烏龜、眼鏡王蛇等。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獵捕“三有”動物構成非法狩獵罪,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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