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幸福美好生活需要

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幸福美好生活需要

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

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

幸福美好生活需要

▪ 艾北疆

2000年10月31日,我國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從法律層面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更加規範化、標準化,為推廣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更好地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重要保障。法律頒佈實施至今,在國家政治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民族地區,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極大地促進了民族地區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實踐證明,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對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過上幸福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意義。

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為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幸福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共有精神家園的建設基石。馬克思在《路易斯·亨·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中指出,人類的文明期“從標音字母(的發明)和文字記錄的創作開始”。斯大林在1913年的《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給“民族”的定義中,把“共同語言”看作是“民族”的四個特徵之一。我們黨在2005年召開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也把“語言”作為“民族”具有的共同特徵加以強調。可見,共同語言是民族共同體的特徵和標誌。作為重要的文化符號,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內蒙古是邊疆民族地區,生活著除珞巴族以外的55個民族,在長期的歷史交往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已成為各民族共同的文化符號。在全區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各民族“文化融通”的顯著標志,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必然途徑,應堅定不移推進。

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為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幸福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載體。語言是人與人之間交流思想、傳達信息和社會交際的工具;文字則是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是文明傳承的載體。在多民族、多語言國家內選擇一種社會功能廣泛的語言作為通用語,既是為了達到相互溝通、相互瞭解的目的,更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語言相通是人與人相通的重要環節,語言不通就難以溝通。”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國家一直致力於推進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各族人民群眾科學文化知識水平明顯提升。但客觀地講,中西部地區包括我們內蒙古自治區,還有很多青壯年、牧民無法使用普通話進行基本的溝通交流,這個問題已經成為阻礙個人脫貧致富、影響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制約民族地區團結和諧進步的重要因素。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各項事業的關心關懷,有利於打破各民族間溝通的語言障礙和文化壁壘,有利於促進民族語言授課學生與其他各民族學生交往交流交融,為學生今後的升學就業和成長進步拓寬了渠道,是一項既利於當前、又利於長遠的工作,也是我們必須完成的一項重大任務。

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為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幸福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能力素質提高的必要手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迎來了實現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承載的中國人民沉澱了幾千年的文化資源和中國智慧,越來越受到世界關注,前所未有地煥發出迷人的魅力和光彩。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國際語言,全球範圍內學習人數不斷增多。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少數民族學好國家通用語言,對就業、接受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融入社會都有利。”在全球化的今天,少數民族孩子學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味著多學到一項技能,能學習更多的科學文化知識,能更好地融入社會,獲得更多展示自我、發展自我和實現夢想的機會。實踐證明,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孩子從中受益,他們憑藉學習和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優勢,走出草原、走向全國、走向世界,在建設家鄉、建設祖國的過程中實現價值,在世界的舞臺上展現風采,為自己的人生打開了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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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日報

編輯:楊陽、白倩

校對:李榮、王淑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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