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觀察期內不予賠付?看完你就知道了

在健康保險合同中,通常會標註有觀察期,也稱為等待期。觀察期是指在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這幾類健康保險中,被保險人在首次投保時,從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時間內,被保險人患病所發生的費用,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從觀察期的時限來看,在普通住院類醫療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6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90天、180天、一年。

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購買保險不久後被確診重疾,如果還沒有過觀察期,那麼保險公司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此外,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時故意沒有告知保險公司自己的家族病史或之前曾經患病史,如這類因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的投保人,一旦確診患重疾,理賠時也會發生糾紛,最後很可能拿不到理賠金。

不過,對於保障期為1年並且保證續保的健康險產品,通常保險觀察期只適用於第一個保險年度,在保險消費者續保之後,則不再另設保險觀察期。因此,即便被保險人在續保後的第二天就發生保險事故,也是可以得到保險理賠的。

公開信息顯示,近10多年來,惡性腫瘤發病率每年保持約3.9%的增幅,死亡率每年保持2.5%的增幅。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惡性腫瘤的治療費用就是一筆沉重的經濟負擔,所以,買份健康險很有必要。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配置保險產品。預算充足的投保人可以靈活組合重疾險產品來提高保障額度。比如,可以選擇期交型高保額重疾險搭配消費型重疾險和高保額的醫療險。如果投保人剛參加工作不久,收入有限,可以購買低保費高保額的短期健康險,來給自己一份保險保障。

需要提醒廣大消費者的是,不要盲目投保,要根據自己的年齡、收入、健康等情況綜合考慮自身的保險訴求,以及能負擔的保費數額,合理配置保險產品。購買保險產品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合同,弄清賠付比例,讀懂免責條款,注意等待期的相關規定。針對自己不夠了解的合同內容,應及時諮詢銷售人員或保險公司客服,避免買錯保險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還有,在填寫健康告知時,應準確告知曾就診的記錄,避免因健康狀況告知不準確而影響理賠。(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李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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