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防火线】外部治理要如何控制权利?

【三道防火线】外部治理要如何控制权利?

①三道防火线

碰到这样权力无限大的控股股东,我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制约他们呢?

说实话,公司内部治理系统还真的依靠不上了。这个时候,公司必须向外寻求帮助,这一讲,我就向你介绍外部治理系统,带你了解抵御“内部人控制”风险的三道防火线。这里的内部人,既包括控股股东,也包括经理人。所以,这一讲不仅仅用于制衡控股股东,也适用于制衡经理人。

外部治理的第一道防火线,是信息披露,最重要的是强制披露财务报表,也包括可能影响股价的其他任何消息。我们之前在讲透明化的时候重点介绍过,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必须是真实的。马斯克和刘强东这两位在公司内部呼风唤雨的“皇帝”,都是吃亏在对外的信息披露上。

2018年刘强东在美国被捕后的第二天,京东就对外声明称“刘强东先生……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而当时警方其实还没有定论。马斯克的信息披露干脆就可以用“不作死就会死”来评价,他自己在twitter上推文宣称正在考虑让特斯拉私有化,价格远高于当时股价的420元/每股,并且资金已经到位了。后来的事情你应该想到了,这其实是个假消息。媒体甚至爆料说,420这个数字其实是马斯克为了取悦自己吸大麻的女朋友,因为4月20号是美国民间自封的大麻节。真的是演了一出现代版“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第二道防火线,是市场认可度。这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如果你做不好,那么在产品市场上,消费者不认你的产品,业绩就会下滑,而在资本市场上,股价就会波动。刘强东和马斯克都扎扎实实感受到了市场不认可的信号。刘强东被警察带走是9月1号,当天是星期六,结果到了周一股价马上就下滑,短短两天就暴跌了10.64%。因为案件迟迟没有解决,三个多月京东市值就蒸发了150亿美元。从这里你就可以体会什么叫资本市场的不认可了。如果股价长时间的低迷,有的创始人甚至会引咎辞职,比如雅虎的创始人杨致远在2012年就是这样离开的。

再来看马斯克,他发布私有化消息的推文以后,特斯拉的股价其实第二天就大涨了11%,看起来好像不错,但毕竟是不实消息,很快股价又跌下去了15%。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是扰乱市场的行为,涉嫌操纵股价,所以必须要重罚。

这就带来了公司治理的第三道防火线,司法手段,这会对内部控制人形成最终的威慑,是悬在内部控制人头上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最后认定马斯克是证券欺诈,对他提起了民事诉讼,后来双方和解,但和解的条件是,马斯克可以继续留任CEO,但是必须辞去董事长职务,并且在三年内不得再次当选,同时还需要支付2000万美元罚金。你看,什么都治不了你的时候,最后还得靠法律。

②集体诉讼

从最近几年的情况看,中国企业的中小股东民事诉讼也越来越多,中小股东维权成功案例也越来越多了。所以,中小股东维权,不但可以用上一讲的投票权,还可以使用诉讼权。

比如,2019年1月有17名股民起诉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和著名演员赵薇,获得了赔偿。这件事情的起因是赵薇和她老公想用一个空壳公司,“空手套白狼”似的收购祥源文化,他们在融资没到位的时候就开始发布公告,股价从18块钱冲到了25块,但是他们后续的杠杆融资并没有成功,最后股价又大跌到了13块,害苦了股民。所以在2018年,证监会认为他们在融资过程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的记载和误导性的陈述,对赵薇夫妇和祥源文化的控股股东各罚款30万,并且禁止他们五年内进入证券市场。

对比一下刚才提到的马斯克,同样是收购资金没有到位就散布假消息,同样是给股民造成巨大损失,马斯克被罚2000万美元,赵薇他们只是被罚了30万人民币,你应该明白目前中国公司的外部治理最大的问题,是监管的惩罚力度太弱,犯错成本太小。

包括审计这些假账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本来要起到看门人的作用,但是却跟上市公司勾结在一起,而且活得还都挺好。我们之前介绍过美国安然公司的丑闻,它的审计机构安达信,结局是没人敢找了,最后倒闭了的。所以现在有很多的呼吁,希望中国的监管部门要加强严刑峻法。司法是基础,如果司法起不到作用,整个治理的大厦是建不起来的。在这些呼吁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建议,就是中国要尽快推行集体诉讼。

在祥源文化的案件里面,是17名股东共同起诉的,所以有人说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个集体诉讼的案例。

其实不对。什么是真正的集体诉讼呢?简单点儿说,就是股东或者债权人人数太多了,没有办法都去诉讼,所以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代表集体进行起诉,如果赢了,所有的人都能得到赔偿。你看,祥源文化的17名股民其实都是分别立案的,只是自己获得了赔偿,并没有惠及其他所有的股东,2019年这一年还有股民陆陆续续起诉祥源文化和赵薇夫妇,获得赔偿,所以这和美国证券市场流行的集体诉讼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大多遭遇过威力惊人的集体诉讼,中国企业没见过那阵势,摊上了总是会手忙脚乱。

比如网易、新浪、东方纸业、第九城市,包括像阿里巴巴2015年也遭遇过,2018年拼多多刚刚上市一周,就有六家律所宣布对它进行集体诉讼,好在这些企业问题还不太大,但是也会股价暴跌,或者做出巨额赔偿。

而有的企业真的是有大问题的,比如财务造假,像绿诺科技、中国高速频道,遭遇集体诉讼后,直接就被纳斯达克摘牌儿了。安然公司,也是因为受损失的投资者集体诉讼,和解赔偿金高达71.4亿美元,直接促成了它最终的破产。

为什么美国人这么爱集体诉讼呢?

第一,是美国市场存在做空机制,律师经常会和对冲基金做空者形成利益链条,鼓动小投资者发动诉讼,一旦遭到起诉,这些公司必然会股价暴跌,对冲基金会获得巨额利益。

第二,是美国的律师非常喜欢集体诉讼官司,如果胜诉,他们能拿到赔偿额30%左右甚至更高的律师费,打赢一场上市公司的集体诉讼官司,挣个几百万、上千万美元不在话下,上亿律师费也不是神话,那他们肯定是拿着放大镜来找公司的问题,甚至有些律师事务所就是专业“碰瓷儿”的,一有机会就会咬住不放,将官司进行到底了。你看,全社会最专业的这帮人会为了自己的利益,紧盯着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帮助全体股民来把门,公司就必须更加敬畏市场,敬畏法律。

所以现在也有人建议在中国建立做空机制,并且调整律师在这方面的收费模式。这可能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虽然国内目前还没有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集体诉讼制度,但是有一种司法手段我们是可以用的,就是之前提到过的“刺破公司的面纱”。公司的面纱是由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组成的,一般情况下,控股股东可以躲在面纱的后面,法律不会追究TA的个人责任,但是如果控股股东是故意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其他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带来伤害的,那么TA就必须要承担无限责任了,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有的老板故意成立个皮包公司,在外面招摇撞骗,盈利进了老板腰包,但是公司臭名在外欠了很多钱,最后老板想潇洒地把公司关掉了事,法律上就得判断一下了,如果真的是仗着有限责任制度故意这么做的,那么法律上就不会让他只赔注册资本金那么简单,而是要把欠的钱都赔上,这就是法律上不再认为公司具有法律人格了,而是股东干坏事儿时候带的面纱,必须要刺破。甚至如果控股股东干了更坏的事情,比如像长生假疫苗、三鹿毒奶粉这样的,伤害到了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就不但要罚款,还要通过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了,这就是对付控股股东终极的司法屏障。

我来做个复盘, 第一,制约权力无限大的控股股东,需要依靠外部治理。 第二,我们这讲介绍了外部治理的三道防火线。信息披露是外部治理的前提,市场认可度是治理的信号,司法环境是治理的基础。

其实,外部治理的力量很多,远不止这讲介绍的三道防火线。

或许,你可以这么看待外部治理这件事: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了公司的内部治理系统,而公司、市场、法制,组成了社会的内部治理系统。关上公司的门,外部力量是内部权力的对立面,打开门,它们就是公司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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