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胥泽宇)从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一起来了解一下。


《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内容包括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工资支付台账管理等。
《条例》从九个方面压实了建筑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职责,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时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拒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等情形,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明确提出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条例》实施后,市住建局将切实加大工资实名制工作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欠薪行为,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惩处的同时,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推动形成建筑领域“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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