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治污!京津冀首部实质性协同立法《条例》5月1日实施

  津云新闻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4月27日,京津冀三地人大、政府以视频形式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解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充分体现了京津冀三地对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治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重拳治污!京津冀首部实质性协同立法《条例》5月1日实施

  《条例》是京津冀第一个同步立法的实质性成果,实现了京津冀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重大突破。三地《条例》立足京津冀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统筹油、路、车,推动综合治理,并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治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重点治理。此外,三地将加强联防联控联治,推动协同治理。目前三地已共享柴油车异地超标信息,并启动区域新车排放监管协商工作。

  在此基础上,三地将继续协同新车抽查抽检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建立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对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区域会商、学习交流等合作方式,共同提高治污水平。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按照天津市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的要求,在完成国家规定任务的基础上,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还要自我加压、主动作为,采取力度更大的措施。

  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除对全市、天津港和钢铁企业铁路运输比例提出要求之外,还分别要求焦化、水泥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和65%,钢铁企业大宗物料铁路运输以外的部分采用国五标准及以上车辆运输,年内将建成华电国际、忠旺铝业等铁路专用线。

  在柴油车和机械治理监管方面,天津港今年6月底前将停止国三柴油货车集疏港,淘汰600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具备条件的开展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双降治理”和在线监控;利用已建成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筛查并建立高排放清单,指导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入户检测,提高执法效能,清除冒黑烟车辆;对重点用车单位、柴油车在线监控、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环保检验等加强监督指导。

  在区域协同方面,与北京、河北实现超标车信息共享,两地的超标车也纳入我市管理清单,通过“一处超标、多处受限”的手段倒逼维修治理;探索研究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协同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经过测算,今年天津通过落实各项措施,移动源排放总量预计比2017年减少30%以上,能够圆满完成攻坚战工作任务。(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摄影戴涛)


责任编辑:蒋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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