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餘生最好的打開方式是再也不見

初戀,餘生最好的打開方式是再也不見

作者:魚順順 李玲 董麗燕

圖片:攝圖網

來源:婚姻與家庭雜誌(ID:hunyinyujiating99)


情感答疑解惑,法律扶助點播,找小婚家呀!——小婚家


01

老師:


我28歲,有幸福小家,愛人不錯,兒子一歲多。今天和初戀情人聯繫上,我激動得淚流滿面。他30歲了,還沒成家。


我思緒萬千,原以為這麼多年我們都忘了對方,沒想到彼此心裡都還有對方。我不是不愛丈夫,這完全是兩碼事。一個是知心朋友,一個是親密愛人。我們不在一個城市,他說等休假抽空來看我。我該見他嗎?


魚順順

情感達人


醒醒,醒醒,你不是公主,也不是天使,更不是未婚小妞。你還是清醒點好,否則你的思緒萬千會讓你萬劫不復的。


什麼知心朋友,你目前訴說的明明是沒到手的性慾。你放心,就算初戀來看了你,就算你們睡出了驚濤駭浪,你的家庭和你的孩子,也會叫你墜落到矛盾的深淵。


與其將來做自己的思想工作,不如現在防患於未然,別和他聯絡,別和他見面。


02


老師:


我們對閨女一向捨得花錢,可不知道為何,兩歲的閨女自己卻特別摳門,什麼東西都不願和小朋友分享。


每次幼兒園的班級活動,讓她多帶點零食,她總是很不情願,經常不拆包裝地拿回來。好朋友來家裡玩,她也常常不捨得讓人家玩她的貼畫和玩具。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解答一:


李 玲

兒童教育專家


兩歲左右,孩子對物品歸屬權的意識開始發展,大約會有3個月到半年左右的時間,會顯得很“摳門”——“那是我的!不可以動!”


這是孩子發展的必經階段,無關乎道德,無關乎性格,孩子只是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分清自己與別人的邊界,自己與物體的關係,以及別人的物品與自己物品的關係。


父母如果強迫孩子與別人分享,會破壞孩子物品所屬權的發展規律,將來,他反倒不懂得尊重自己和別人的邊界。


所以,對於兩三歲的孩子,媽媽大可不必強求孩子與別人分享玩具,但是,適當的引導是必要的。比如,媽媽把自己的東西送給別人,同時說:“我們來分享一下吧!”孩子在觀察中會明白分享是個快樂的事情。


一旦孩子出現了分享行為,父母要表達感謝和開心,這也會讓孩子對分享獲得良好的感受。


但是,切不可操之過急。家長不要為了自己的面子,強迫孩子與別人分享他的東西,那樣只會破壞孩子的安全感,結果適得其反。


解答二:

董麗燕

兒童教育專家


您說您對閨女一向捨得,那您對自己和家中其他成員是否有些“吝嗇”呢?孩子在家有沒有體會過分享的樂趣呢?現在許多家庭都是如此,不少進口的水果、零食都是供寶貝們單獨享用。孩子又怎麼會懂得謙讓和分享呢?而且,小朋友並不像家人那樣讓著她,她內心甚至還會委屈、受挫。


讓孩子學會分享,家長要為孩子做示範,以動作加語言的形式讓孩子看見、聽見,然後才能習得。


  • 切水果時,媽媽可以說:“我來給大家削個蘋果,奶奶年齡最大,第一塊給奶奶,第二塊給爸爸,爸爸工作很辛苦……”
  • 吃零食時,大家可以一起分享,“你嚐嚐我的,我的話梅有點酸,你的餅乾是什麼味?我可以嚐嚐嗎?”
  • 玩玩具時,家長也要有意識地讓孩子體驗分享的樂趣,“這個遊戲人多會更好玩,你來演媽媽,我來演孩子,再有個小朋友演爸爸……”“你喜歡我這本圖畫書嗎?我們交換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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