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一大批影響你我生活的新規將正式實施 省內將實現養老保險統收統支

建立全省規範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各地不得自行出臺養老保險政策;印刷工業企業、塗裝工序汙染物排放控制等,我省有了明確標準;允許市民在賈魯河釣魚,鄭州劃定9處釣魚區域……

國慶、中秋假期將至,除了8天長假,一大批事關你我生活的新規也將在10月1日起實施。

全國

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的評價

文化和旅遊部公佈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點整治在線旅遊平臺不合理低價遊、濫用大數據分析技術手段等不良經營行為。

《規定》第十三條對擅自刪評論或刷好評做出規範。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做出評價,對旅遊者做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

《規定》第十五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鄭州市旅遊協會會長王曉東表示,相比傳統的旅行社,在線旅遊平臺近些年可謂是“瘋狂生長”,在快速成長中,出現了很多問題,比如捆綁銷售保險、不規範競爭等,“《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是國家層面第一次出臺規範在線旅遊的規定,意義重大”。

機關運行經費、政府債務等需向社會公開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簡稱《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一般性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專項轉移支付應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財政專戶資金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部門預算、決算應當公開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部門預算、決算支出按其功能分類應當公開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基本支出應當公開到款。

河南

實現養老保險統收統支,各地不得自行出臺養老保險政策

今年8月份,我省發佈《關於規範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從今年10月1日起,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通知》明確,要建立全省規範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養老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信息系統等全省統一。今後各地不得自行出臺養老保險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項目或提高待遇標準。

在統一繳費比例方面,全省參加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費比例分別為16%和8%,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任何地方不得降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繳費比例。

我省要全面實施兩項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10月1日起,河南將全面實施《工業塗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印刷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印刷工業企業、塗裝工序汙染物排放控制、監測和監督管理等有了明確要求。

其中,《工業塗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適用範圍包含了製造業中涉及塗裝工序的大部分行業,覆蓋了工業塗裝工序中塗料調配、溶劑擦洗等環節的全部生產工段。

《印刷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覆蓋了印刷企業所有排放VOCs(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工段,提出了採用低VOCs原輔材料和先進工藝設備,從源頭減少和消除VOCs排放的要求。

據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測算,通過強制性標準實施,我省揮發性有機物可減排約5800噸。而且新標準的實施,還能夠促進新的生產技術、治理技術和新興產業的發展,促進全省產業結構和產業佈局優化,提高區域競爭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鄭州

《鄭州市賈魯河保護條例》明起實施,劃定9處釣魚區域

作為貫穿鄭州市區的“金腰帶”“綠珠鏈”,賈魯河是鄭州市自然生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鄭州市投資近200億元對其實施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

10月1日,《鄭州市賈魯河保護條例》將正式實施,根據規定,賈魯河保護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傾倒、拋撒垃圾、渣土或者其他廢棄物,排放汙染物;捕撈水生動物,或者在禁止區域游泳、垂釣、野炊、燒烤;擅自堆放物料;擅自從事經營活動;擅自搭建建(構)築物、設置戶外廣告,等等。

關於鄭州市民關注的釣魚問題,鄭州市水利局副局長劉玉釗表示,經過與沿線各縣(市、區)的溝通與研究,目前確定了9處釣魚區域,長度10公里,佔到了賈魯河總長的十分之一。釣魚區域將設置釣魚標識,近期將向廣大市民公佈。

《鄭州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明起施行,搶奪方向盤將被追責

辱罵、毆打、拉拽公共汽車駕駛員,搶奪車輛方向盤等操縱裝置,有這樣的行為將被依法追責,《鄭州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鄭州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規定,禁止下列擾亂乘車秩序、妨害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安全的行為:辱罵、毆打、拉拽駕駛員,搶奪運營車輛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以及其他妨害安全駕駛的行為;非法攔截、強行上下運營車輛;攜帶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物品等。

如乘客擾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秩序、妨害安全駕駛、危害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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