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唐山市一地第三次全城集中消杀来了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城集中消杀统一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28日20时至4月29日5时实施第三次全城集中消杀统一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杀范围

  全区所有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公共交通站点、垃圾转运站、学校、养殖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区域开展集中消杀。

  二、消杀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为全区消杀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区属医疗机构开展消杀工作;负责协调驻区医疗机构自行开展消杀;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污水和医疗废弃物的转运和消杀工作。

  2、区住建局负责境内主次干道、公园广场、重点市场、交通节点、裸露地块等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负责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消杀工作。

  3、各镇乡街道负责境内所有社区(村)内部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电梯楼道、绿化带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导全区餐饮饭店、药店、临街商铺等场所的消杀工作。

  5、区商促局负责督导全区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加油加气场所等的消杀工作。

  6、区教育局负责督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杀工作。

  7、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区会议中心、区委区政府的全面消杀工作。

  8、区直各部门、各驻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

  三、消杀要求

  1、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规范、标准,消杀到位。

  2、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要提前多渠道调集消杀、防护物资,保障全域消杀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成立消杀工作组,全面认真做好消杀工作。

  3、区委宣传部、各镇乡街道要立即着手通知本辖区居民,在消杀时段要避免户外活动,提前关闭门窗;不得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物品;禁止用手触摸建筑物外表面及花草树木,一旦触摸,立即用清水冲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及各类店面门前严禁堆放物品。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唐山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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