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法院公開審理為洩私憤故意放火燒防疫用車案件

近日,洮北法院依法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因不滿物業,洩憤燒車的放火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2月21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孫某出於報復洩憤心理,佩戴頭燈,使用其家中儲存酒精為助燃物,用打火機將一物業辦公場所二樓辦公室點燃,現場兩臺打印機被燒燬;2020年2月22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孫某再次使用酒精將物業防疫卡點處用於防疫工作的麵包車點燃。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孫某為報復、洩私憤,兩次故意放火焚燒財物,危及周圍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後果。案件將擇期宣判。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星植 通訊員 張靜怡 劉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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