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23項改革舉措

4月16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召開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 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加快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提出工作意見。

《意見》要求,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和加強黨對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的領導,堅持依法規範和科學有序,堅持統籌推進和協同高效,堅持平戰結合和醫防融合,通過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改革,加快補齊重大疫情防控方面的短板弱項,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應急管理能力。

爭取到2025年,將湛江打造成為本市保障有力,輻射粵西,聯動海南島和廣西北部灣地區的區域性公共衛生高地和應急醫療救援中心,充分體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的責任擔當。

《意見》圍繞健全集中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健全統一高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保障措施等8個方面主要內容,提出了23項改革舉措。

領導指揮體系方面,建立完善市委、市政府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市縣鎮村四級聯動應急處置機制。

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方面,加強和改善地方立法,嚴格執行《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公共衛生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

疾病預防控制方面,推動疾控機構轉型升級,按與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標準水平規劃建設新的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爭取省支持建設服務範圍可覆蓋粵西地區的高水平P3實驗室,推進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礎設施升級改造。

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方面,全方位打造區域醫療救援中心城市,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健全群防群控的防控機制。

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方面,完善醫保異地即時結算制度,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間,對異地就醫患者,實行先救治後結算,完善“湛江醫保模式”。

應急物資保障方面,優化重要應急物資產能保障和區域佈局,支持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申報國家級、省級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和生產能力儲備基地,規劃建設市級醫療物資儲備中心。

為保障文件順利實施,《意見》還提出了加強規劃引導、加強隊伍建設、加強資金保障等3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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