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25章 汪注《道德经》
本章的版本对勘,依据多数版本的“字之曰道”,不用个别版本的“强字之曰道”,理由是从造字初衷可大致看出关键字“道”的初义,老子使用“道”字命名以前不知如何称谓的重要事物很自然。
明白道的含义,有助于理解“天地母”即道,有助于理解“道法自然“。
经 文
有物①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②,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怠)③,可以为天地母④,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谓)之⑤。
名曰大,大曰逝⑥,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⑦,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⑧。
译 文
有种东西混沌一体,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存在了。
它无声无形啊,独立存在从不改变,反复出现从不停息,是可以对天下万物起支配作用的东西,我不知它的称谓,就把它称作道(规律和本原)吧,劝你也这样称呼。
这个称谓很普遍啊,很普遍说的是它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说的是它似乎很悠远,很悠远说的是它最终会回归[本原]。
所以说,道(规律和本原)是普遍的,天上的事是普遍的,地上的事是普遍的,完备的事也是普遍的,天地间有四种普遍,完备的事是四种普遍之一啊。
人类社会要效法大地[显现出的道(规律)],大地要顺应天空[的道(规律)],天空要顺应[恒]道(普遍规律-事物恒久变化),[恒]道(普遍规律-事物恒久变化)是顺其自然的。
注 释
① 物,泛指存在的东西。
② 寂,静。寥,空虚,寂静。
③ 殆,通怠,懈怠。不殆,不懈怠,此处指运行不息。
④ 天地母,对天下万物的起支配作用的东西,即道。
⑤ 字,给⋯⋯取名。强,劝。为,通谓。此处引申为称呼。强为之,劝人也这样称呼。(《周礼.地官》:“朋友正其行而强立。”郑玄注:“强,劝也。”)
⑥
大,无边无际,普遍。逝,行,运行。引申为运行不息。⑦ 王,周普,完备。(《汪注老子》p92 )
⑧ 道,根据上下文,此“道”是指自然界自身的恒道(普遍规律-事物恒久变化)。法,效法,顺应。法自然,顺其自然。道法自然,[恒]道(普遍规律-事物恒久变化)是顺其自然的。
名 句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要 义
论道 论无 论玄 论辩证/
循自然从人类社会的道(规律)、到大地的道(规律)、到天空的道(规律),所有事物的道(规律),都效法、顺应恒道(普遍规律-事物恒久变化),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