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健康码为何缺少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条款

多地健康码为何缺少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条款


在“五一”劳动节到来前,北京市推进“北京健康宝”一码通行、京津冀实现健康状态互认的消息,着实让蛰居京城3个月的民众有些激动。据《健康报》报道,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雷瑞鹏教授提供的数据显示,仅3地健康码有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条款,其他都没有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也没有要求取得用户同意。

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各地推出的健康码,以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出的防疫健康码,在返城、复工、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健康码今年刚推出,在管理方面不够完善,如全国互通互认成为难题,目前只有京津冀以及其他部分省份之间互认健康码。再如,对于健康码用户的知情权、隐私权保障,目前还不到位,这个问题也要引起重视。

按说,所有地方健康码在申请时,都应让用户对协议内容知情同意,提供隐私保护条款让用户放心。因为健康码里既有个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也有个人活动轨迹信息。如果有关方面采集这些个人重要信息而不让用户知情同意,是对用户不尊重,影响用户知情权;而缺乏隐私保护条款,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则让人担忧。

可能在有关方面看来,未提供用户协议并不等于不尊重用户知情同意权,没有隐私保护政策也不等于不重视用户隐私权。但要意识到,我们早已进入契约社会,无论是政府与个人还是企业与用户,都要有契约精神,用具体协议来约束双方行为明确双方权利。尤其是隐私保护关乎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须作为健康码申请的前置条件。

也就是说,申请健康码时有关方面提供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并不是一种形式,而是对双方权责都有约束作用。对有关方面来说,采集用户相关信息后,就要按照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进行使用和保护,否则就是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作为用户,出于防疫需要,有配合有关方面提供个人相关信息的义务并遵守协议约定。


多地健康码为何缺少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条款


伦理专家认为,多个地方健康码缺少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属于伦理问题,的确如此,因为用户与有关方面之间也应遵守人伦道德。此外,这也是个法律问题。有关方面通过支付宝、微信或小程序采集用户信息,也应该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操作,该法律明确了用户有知情同意权,有关方面有严格保密用户信息的责任与义务。

问题在于,采集用户信息的究竟是网络运营者还是防疫部门?表面上看,是相关网络平台直接采集用户信息,但健康码实际上是政府部门推出的。笔者以为,无论是谁通过健康码采集用户信息,都应该尊重用户相关权益。鉴于健康码具有行政色彩,各地有关方面更应该成为尊重公民权益、遵守法律规定的榜样,以引导企业守法律重权利。

之所以有的地方健康码有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条款,而有的地方没有,主要原因是各地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由于今后一段时间健康码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急需有关方面对健康码进行规范化管理,既要解决全国互通互认问题,也要解决用户知情权、隐私权问题,还要明确健康码期限问题。总之,健康码也是“知情码”“隐私保护码”。

多地健康码为何缺少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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