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也能摊大事?!这波操作惊到你了吗?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千万不要以为国家安全距离我们很遥远,在日常生活中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等真的存有隐患,稍不留神就会发生在我们身边。不信?就看看下面这段小编亲身出镜的“反面教材”吧!(视频剧情皆为虚构)。

好险啊,差一点就违反了法律!

拍照也能摊大事?!这波操作惊到你了吗?

看了上面的"反面教材"是不是触动很大?

小编这里为大家准备了

与国家安全日有关的知识

搬好小板凳一起来看看叭~


国家安全的内涵: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1个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为什么制定国家安全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司长吴浩认为,我国当前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因此,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的需要。


12339: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 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危害国家的行为有哪些: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1)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2)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3)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4)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5)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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