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檢察院依法對1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訴及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宣佈

12月21日,興義市檢察院對一起未成年人聚眾鬥毆案件舉行了不起訴及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宣佈訓誡教育會,承辦檢察官、市公安局偵查人員、辯護人、被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黔西南州律師協會未成年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禹等參加。


【興義】檢察院依法對1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訴及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宣佈

不公開宣佈會上,承辦檢察官闡述了對10名涉罪未成年人分別作出不起訴和附條件不起訴的理由和依據,表明他們的行為均構成聚眾鬥毆罪,但考慮到歸案後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故依照不同的犯罪情節,作出相適應的處罰,在場人員均表示同意檢察機關的做法。

隨後,承辦檢察官針對該案對10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了釋法說理,向其中4名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讀了附條件考驗期應當遵守的規定、違反規定應負的法律責任,並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訓誡、教育,寄予他們對今後生活學習的殷切希望。

偵查人員、辯護人、律協未保委副主任張禹也分別對作出不起訴及附條件不起訴的10名未成年人進行了教育,告誡他們珍惜機會。同時,向未成年法定代理人針對家庭教育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議,促使家長們對涉罪未成年人加強管教,預防再次犯罪。

興義市檢察院將對宣佈不起訴及附條件不起訴的10名涉罪未成年人與共青團興義市委、州律協未保委簽訂幫教協議,進行跟蹤幫教,以達到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懲戒同時最大限度實現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彰顯司法溫情。


(來源:興義檢察)

【興義】檢察院依法對1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訴及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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