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元!吴忠市开出首张“乱扔烟头”罚单

4月22日,在市区迎宾街民族饭庄门口,一名男子因随地乱扔烟头被处以10元罚款。这也是我市开展 “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后,开出的首张“乱扔烟头”罚单。

罚款10元!吴忠市开出首张“乱扔烟头”罚单

中午十二点,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时,发现一位市民存在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根据执法人员提供的视频显示,有三男两女正在市区迎宾街民族饭庄门口交谈,一男子手拿香烟正在“吞云吐雾”。抽完后男子顺手将烟头扔到地面并用脚狠踩一下,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劝阻纠正,明确告知其违反了《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并开出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款10元!吴忠市开出首张“乱扔烟头”罚单

《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城乡容貌秩序,爱护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小便,随意吐口香糖、瓜子壳,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核)、饮料瓶、塑料袋、废旧电池等废弃物;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机动车内向外抛物、泼水、吐痰等;在公共绿地攀花折枝、踩踏草坪或者侵占公共绿地、损坏绿化设施;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妨碍交通安全秩序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其他损害城乡容貌或者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一)(二)项规定行为之一,或者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并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10元!吴忠市开出首张“乱扔烟头”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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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何志坚表示:“罚款不是目的,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才是关键。”行动中,执法队员还向市民开展宣传劝导工作,耐心向周边市民解释“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为维护美丽整洁的家园贡献力量。

下一步,吴忠市将落实“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常态化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再上新台阶。

(来源:吴忠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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